“朋友?”酒鬼四下环顾,“跑得真快……”
游离佣兵团马呼出气,关卡无人阻拦,黑斗篷们长驱直入。矮人格雷对怀中金币爱不释手,它们满满堆积在口袋里,马上要溢出来。
“们有钱。”梵妮翻身下马,棕红色卷发随意束在脑后,她撑在木桩边看格雷,“你为什就不能收收你那土老帽表情?你明明有座金山。”
“矮人从不会嫌钱多。”格雷拿出枚金币,捧在掌心细细地吹吹,“爱它,爱它们!矮人就是爱金子!你不明白,你整天泡在落灰废纸里,你根本不明白女人!”
“明白女人。”梵妮脱下手套,扔到马背上,她拖下挂在马背上几本书,用脚踢开马圈门,“走吧矮人,去喝杯,听说
首领曾经是圣骑士团团长,并且姓氏伟大,是王国最尊敬男人儿子,然而他出身尴尬,直被紫罗兰家族称为“耻辱”。
“真是凄惨。”加尔翻着任务册,随口对身边落魄无名冒险者说,“夏戈真不是个好爸爸,早有预料。是说他私生活太令人不齿,人类什时候能学会忠诚伴侣?嗯哼,这个可怜博格干什?让斯托克家族如此抗拒他,据所知紫罗兰虽然自视甚高,却非常在意自己家族幼崽。”
“显而易见。”落魄酒鬼耸耸肩,接受搭讪,“因为他有双蓝眼睛。你知道,斯托克家族之所以被称作紫罗兰,就是因为他们眼睛颜色。可是博格,噢博格是蓝眼睛你明白吗小鬼?他眼睛据说像大海,跟他母亲,那个心狠手辣精灵黛薇。看看如今斯托克家掌权者,博格大哥塔伯,纯正紫罗兰。”
“他还有大哥?”加尔吃惊地抖抖手册,“夏戈到底生几个孩子?以为他厌恶幼崽只喜欢女人,结果他生这多?幼崽又什好,养育他们需要漫长时间以及无限耐心,更喜欢养只……嗯……绵羊。喜欢软绵绵、毛绒绒小家伙,直想养只,但是至今没有达成。原因是住地方环境恶劣,羊毛会着火,抱抱它它就会熟,可是还挺喜欢吃羊肉。”
“你住在哪里?”酒鬼给他倒点啤酒,“寂静冰川笼罩北区,只有紫罗兰之城还有炽热夏天,你住在那里?那可真是好地方,这里只会该死冷。”
“不,不住在其他地方。”加尔说,“猜你定不想知道住哪儿。好朋友,只需要去招待那里说是猎手,他们就会给冒险者证明吗?”
“当然不会,那些小妞个比个精明,你得有金币。”酒鬼在裤腰里摸索,拽出枚铜制弓箭徽章,“你想接什任务?是弓箭手,也许们能块。”
“容想想吧朋友。”加尔合上手册,托腮望着门口,“可枚铜币都没有……也许该去弄点钱。”
“那祝你好运。”酒鬼喝干净啤酒,打个充满洋葱味嗝,“再过两个月就是北区寒冬,D级任务会全部消失,进入高阶任务时期,们又得挨饿。北区冒险者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在这下去得去雷克军队,起码那里还管饭。这个该死强食时代,要是有枚金章就好。”
他嘟嘟囔囔抱怨,转头却发现原本坐在边小鬼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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