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死神亚当,真是个精明家伙。”
换做普通人,或许就故意承认个,顺着话说。
但是死神亚当,乃是顶尖杀手,精明得很。他若不认识‘特米洛’,怎编瞎话?能误导时,却终究会被拆穿。
届时反过来还容易让人以为是路易斯。
“当两个选项中,有个是真时,最好对策不是误导别人相信那个假,而是对两个选项都视同仁。”
其中特梅洛,他刻意有点口音,把这个名字说成‘特米洛’。
虽然带点口音,但如果亚当斯知道特梅洛,那在听到‘特米洛’时样会知道他在指谁。
反之,则会本能地误以为他问得是个男人。
果然,在强迫亚当斯承认时,亚当斯回话中,用是‘他’,而非‘她’。
这在英语中区别是很大。
小七想着,说道:“就是特米洛,已经知道,有证据。”
“是吗?”亚当斯看向小七,腮帮子肌肉在暗暗用力,也就是说他在憋住不笑。
小七说道:“你承认吧,你老实交代话,可以饶你命。”
亚当斯笑道:“承认什?”
“承认是特米洛让你来杀小姐。”小七严肃道。
注意到亚当斯肌肉恢复正常。
小七笑道:“那就是特米洛!”
“嘁……”亚当斯还是面无表情,目不斜视,只是这回,眼神之中似乎在思考。
两次目不斜视,直勾勾看着前方样子看似样,实则内心想法不样。
前次眼神是聚焦,真在盯着前方床位木栏,乃是刻意地在装面瘫。
“这个死神亚当,从始至终都对两个名字,刻意表现出样反应,很稳嘛。”
小七层层剖析,自诩读懂亚当斯心思。
他分析确没有任何问题,他给出两个选项,路易斯是出钱雇主,亚当斯不可能不认识。而特梅洛则是小七怀疑真实主人,亚当斯可能认识,也可能不认识。
所以,小七是知道答案。亚当斯要只认识路易斯,要两个都
除此之外,逼迫亚当斯承认,也是个套路。
在说自己有证据时,亚当斯没有丁点紧张。逼迫承认时,则有些挣扎。
挣扎原因很简单,亚当斯想故意承认个假,而误导自己,这是很普通操作。
可是亚当斯,却偏偏没这做,而是说‘他不是雇主,你让怎交代’。
“那种故意承认个假,层次太浅,他不会用,他也知道骗不过。”
亚当斯眼神有些挣扎,最终无所谓道:“没什好承认,他不是雇主,你让怎老实交代?”
小七盯着他,心中已有决断。
“果然,他不认识特梅洛。”
小七刚才问话,是包含多重套路。
首先他给出两个答案,路易斯与特梅洛。
可后次,提到特米洛,亚当斯瞳孔没有聚焦,他明显在思考,仅仅只是眼‘朝着’个方向,而非‘看着’个地方。
这种思考,乃是茫然式思考。
也就是在装面瘫同时,还在茫然。
“可以,两次都面无表情,他并没有尝试误导,直接对所有名字都表达同反应。”
“这是很聪明做法,不过他明显对路易斯这个名字,更熟悉,肌肉用力,而对特梅洛却根本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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