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特别行动队征召时,他已是冬邺市公安局刑侦局重案组组长,常年战斗在刑事案件第线,和无数穷凶极恶歹徒正面过招,侦破过大量难案要案。
“明恕”这俩字儿,算得上冬邺警界金字招牌。
特别行动队培训不比重案组执行任务时轻松,“培训”只是对外说法,亲历过人有更形象解释——炼狱。
明恕在“炼狱”锉碎身骨,重塑身皮,还未回来就打过申请,讨要周假期。
此时,他正睡饱觉,独自在M.E.S商场选购新款男装。
男子眼中平庸已经消失殆尽,取而代之是疯狂与残忍,似乎还迸裂出数道血光。那滴着鲜血匕首尖直指人群,时间,恐惧令空气凝固,如巨石般挤压在目击者心口。数名父母不在场小孩正低声哭泣,而现场成年人们——从工作人员到顾客,被吓懵也好,胆怯懦弱也好,竟是无人挺身而出。
被刺穿咽喉男孩儿终于不动,男子扯出记狰狞笑,旋即以极快速度,抓住离自己最近小孩。
小孩惊惧哭声仿佛溃逃号角,佘群第个冲出消费区,身后跟着争先恐后逃命者。
很多人喊着:“他身上有刀!”
男子怪笑着将手中小孩摔在地上,那稚嫩头颅与冷硬地面相撞,发出渗人闷响……
手中,如前几次样,缓缓走到“猴儿”跟前。
除佘群,无人察觉到危险。而佘群已经怔立在自己座位边,心脏狂跳,呆若木鸡。
“猴儿”仍旧在大喊大叫,甚至对男子咧个鬼脸,声音如同小怪物:“就是要闹!就是要吵!妈妈给买水,——”
后面话,随着男子右手往前捅动作戛然而止。
当男子将手中匕首插入男孩儿喉咙时,消费区静如坟墓,所有人都呆立着,像是不明白发生什。
这位刑侦局等高手今年28岁,1米85个头与深邃立体面容撑得起任何造型别致新装。偏巧他虽然身为重案刑警,却不像多数刑警般忽视外形,反而相当在意穿着打扮,不办案时候花哨得理直气壮,扎在人群里永远是最酷最惹眼个。
书瀚咖啡馆出事时,明恕刚将件短款薄皮衣套在
书瀚咖啡馆从未发生过任何恶性事件,直到第二起杀戮已经发生,当值工作人员才哆嗦着通知商场保安。
切已经晚。
男子杀红眼,擒住又名毫无抵抗力小孩,像披着人皮野兽终于撕碎伪装,露出恶臭獠牙。
消费区顿为人间炼狱,人们鱼贯而出,唯有名身材高挑女性逆着人潮闯入其中。
时间往前推三日,明恕结束在公安部特别行动队长达年骨干培训,回到冬邺市。
血从男孩儿颈部动脉处汩汩涌出,血腥味从稀薄变得浓烈,如根根尖锐针,刺入人们麻木神经。
直到这时,才有人惊声尖叫——
“啊!杀人!”
人群以男子为中心,如潮水般向四周褪去。男子“嚯”下将匕首从男孩儿脖颈拔出,男孩儿像截被蛀空枯木,徒然栽倒在地,四肢猛烈抽搐,喉咙发出干涩而可怖呼吸声。
佘群瞳孔几乎压到最紧,双眼眨不眨地盯着男子,嘴唇不自觉地颤动,道道血液直冲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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