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被严重破坏,加上这处面积太小,不敢下定论。”邢牧说:“而且不明白,如果这个锐器伤是死后造成,凶手为什要在这个位置割刀。”
明恕站立片刻,“也许是割走死者下唇,
别说邢牧,就是易飞都起层鸡皮疙瘩,“‘啃脸狂魔’在国外确出现过,且不止次。但现场咱们都去过,那儿野狗特别多,尸体被野狗啃食不奇怪。”
“在现场想过个问题。”明恕抄起双手,“那条巷子住着大量流浪狗,它们数量已经庞大到不怕人地步,们在那儿做痕迹勘查,有野狗就像地盘被占据似,随时准备冲上来扑咬。凶手在那里抛尸,方面肯定是觉得那里隐蔽,这是个对周围非常熟悉人,但另方面,凶手是不是故意让野狗帮他毁灭某种证据?”
邢牧解手归来,听明恕和易飞仍在讨论发生过那些“吃人案”,突然“啊”声。
明恕说:“邢老师?”
“死者面部伤痕,有点比较蹊跷。”邢牧说:“她脸、颈部、手足肯定是被流浪狗啃咬,这绝对没有错,没有发现人类牙齿啃咬痕迹,但是她下唇有个3毫米锐器伤。”
”
“狗毛藏在舌头下……”明恕走出几步,转身,“这是凶手‘标记?’凶手想通过这21根狗毛,传达什?”
“尸体嘴里有狗毛,而尸体脸和脖子被流浪狗啃食,这两者之间是否有某种联系?”易飞道:“邢哥,这些狗毛有没有可能是狗在啃食尸体时留下?”
“可能性很低。”明恕摇头,“如果是流浪狗留下,那应该凌乱分布,而不是全都聚集在个位置,这是凶手故意留下信息。对邢哥,你确定死者身上啃咬伤都是流浪狗造成?”
邢牧说:“你怀疑是人造成?”
“3毫米?”明恕立即翻看尸检报告上细节图。
“没在这上面。”邢牧说:“要不你跟去解剖室。”
尸体被放在解剖台上,女人脸已经不能再称为张脸。
明恕走近,见邢牧将女人残缺下巴抬起来,指着下唇右边道:“就是这里。她脸上啃伤完全没有生活反应,这处锐器伤也基本没有生活反应。”
明恕问:“基本?”
“冬邺市没有出过‘吃人’案,但在别城市,最近几年‘吃人’案呈上升趋势。”明恕说:“上半年在特别行动队就参与过起,凶手是个四十多岁女人,开连锁健身房,中产阶级,离异,儿子在国外读书,在们逮捕她之前,她已经杀害八个29岁以下男人,这些人全都是她健身房客人。这个女人有钱、有貌,算是事业有成女强人,可在她光鲜外表背面,却生活着个以吃人为乐怪物。”
邢牧打个寒战。
明恕继续道:“她杀死他们,不是因为仇恨,反倒是因为喜爱。她吃掉他们膀胱,然后将尸体分解丢弃。审讯时,她说膀胱状态能够反映个人是否年轻、健康,他们膀胱都十分美味。”
邢牧脸都白,捂着小腹说:“要去厕所。”
“这个案子给印象太深,人吃人,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所谓‘爱’。”明恕放下尸检报告,靠在桌边,“今天听说尸体脸被啃食,第想到就是被人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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