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选择目标大概率是随机,孟珊被跟踪,在遇害之前根本不认识他,而唐倩则与他交流过,因为“慕男”而非常容易就被他所蛊惑,心甘情愿辞掉工作,去凤升镇“等死”。
张网渐渐在明恕脑中铺陈开来。
唐倩能够接触到人虽然多,但区域其实很狭窄,凶手是在顺益街某间酒吧、某个livehouse盯上唐倩,他们每次交流都是面对面,唐倩也许索要过他联系方式,但他没有给。他们见面次数不会太少,但也绝不会太多,因为如果太少,唐倩可能不会那听他话,而如果太多,唐倩必然不满足于拿不到联系方式。
所以在顺益街,他是个“半常客”。
至于外貌,他长相绝不会差,年龄也不会太大。
凶手像那个吃年轻健康膀胱女人样,吃掉孟珊和唐倩嘴唇?
当时在特别行动队审讯室里,女人嚣张地笑着,说:“你们可以杀猪宰牛,为什不能杀男人,吃掉他们膀胱?杀男人,和你们杀牲畜有什区别吗?在你们眼里,猪牛低人等,是可以杀来吃掉牲畜,所以你们行为就是合法。可在眼中,那些男人也是低人等牲畜啊。难道长得像人就定是人吗?你们不会那天真地认为,人内部就不分三六九等吧?有钱,有能力,对来说,他们这些低等人和牲畜没差,吃几个,触犯哪门子法律?”
明恕突然站定。
牲畜。
在那个女人眼中,被割走膀胱八个男人只是类似猪牛牲畜。
“又是狗毛,又是鸭毛,凶手是什意思?”方远航不解道:“难道是羞辱死者?”
明恕双手揣在警裤口袋里,沉默着走到走廊上。
孟珊嘴里被塞狗毛,在未确定唐倩口中毛发是鸭毛前,还能认为凶手也许是个极端爱狗者,而孟珊对狗肉情有独钟。现在是冬天,冬邺市并没有禁止狗肉买卖,光丹路对面菜市场小贩证实,孟珊在刚入冬时,买过次狗肉。
但唐倩口中却是鸭毛。
凶手不仅是个极端爱狗者,还是极端鸭类保护者?
顺益街夜场是他找乐子地方,那纺织路、光丹路带,可能就是他工作、生活区域。
明恕拇指在食指上轻轻磨蹭。光丹路排查已经进行到尾声,只有烧饼摊子老板说,孟珊觉得有人在跟踪她,其余没有个人提到,有形迹可疑人出现在光丹路。
这不符合常理。
孟珊既然已经感到有人尾随自己,那这个人就不可能只出现过两次。个人尾随另个人,要保证自己不被发现,在动作、神情上必然不可能像普通路人。
那这次凶手,是不是有类似想法?
孟珊和唐倩之于他,只是和狗、鸭类似牲畜?
他吃掉她们嘴唇,就和吃掉狗和鸭个概念?
假如他此前还做过案,被害者口中放着会不会是猪毛、鸡毛、鱼鳞?
这样个变态吃人狂,必然继续作案!
理论上倒不是没有可能,但实际上可能性很低。
在这两起案子里,她们被割走嘴唇才是重点,凶手瞄准是她们相似嘴唇,而她们同是五官端正、漂亮女性。
可狗毛和鸭毛到底暗示着什?
明恕微低着头,在走廊上来回走动。
真是“吃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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