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来。”杜维点点头:“那,那个时候你应该已经知道在政变之中,到底是哪方获胜吧?既然是皇室获胜,你为什不重新回御林军里?像你这样在政变日当天奋
军人是应该讲究仪表,但是如果过分追求仪表……那只能算是仪仗队。
“好,将军。”杜维笑着对隆巴顿摆摆手,然后看着老烟,温言道:“想,不用问,你也明白想问什吧?”
老烟点头,他叹口气:“大人,您是准备以逃兵罪把抓起来吗?”
确,这是老烟最担心。帝国军队对于逃兵惩罚是异常严重。毫无任何回旋余地……逃兵罪,杀!
“说说你经历,老烟。”杜维笑着。
。
几乎是条件反射样,多年训练结果,使得老烟不由自主站直身子,双腿双手并拢,狠狠跺下脚下皮靴,然后挺胸大声喝道:“王城近卫军团皇家近卫军第四骑兵队第六小队骑长……”
说到最后,老烟猛然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可不是在御林军。
不过隆巴顿和杜维对这个结果已经很满意。
看着这个叫老烟家伙脸不自然表情,杜维笑笑:“你曾经是名御林军军官?”
“……曾经是名御林军。”老烟咬咬牙:“就在夏日祭典日之前,直在御林军服役,整整十二年……”
随后,老烟把政变日当天自己所在那三千准备接受检阅御林军遭遇说遍。
“……当时中箭,就在这里。”老烟指着自己胸前伤口:“晕过去,但是并没有死。后来在清理战场时候,被当作死尸搬到城外。半夜时候,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死人堆里。周围静悄悄,远处焚烧点正在成批焚烧尸体,有叛军,也有们人。当时还不知道到底是叛军赢,还是们赢,所以不敢走出去,悄悄离开那里……他们人手不足,尸体又太多,那里有数千尸体,却只有不到百个人看守,所以悄悄离开那里,他们没有人发觉。”
“然后呢?”杜维点点头。
“然后溜到附近个镇子,在户农家堆积干草棚子里睡个晚上,到第二天中午醒来时候,偷件衣服,然后流到河边清洗伤口。最后在大路上时候,被队行商救,告诉他们帝都里发生政变,是个平民……那些日子很混乱,帝都里很多平民受伤,说法并没有引起别人怀疑,那些行商给些药物和食物,然后就离开。几天后,回到帝都里。”
“……是。”
隆巴顿释然笑:“难怪看见你喜欢把裤脚塞进靴子里……只有那些喜欢漂亮御林军才会这干。”
老烟有些脸红。确,极度注重皇家威仪御林军,在很多细节上都和普通军队不同,尤其是在个人仪表上,御林军堪称是典范。
他们制服总是烫得笔挺,裤子上道褶皱都没有,还喜欢把裤脚塞进长长马靴里,使得整个人看起来格外挺拔。
但是“喜欢漂亮”这个说法,依然深深刺痛老烟,他仿佛想起政变日当天,三千最精锐御林军,却依然那身“漂亮”装备,被千叛军仿佛兔子那样追杀得到处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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