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10月29日,其实是弟弟妹妹生日,凑巧是他们赶上,没有错过。最近这些天那俩小孩居然条消息也没有发,通讯信号恢复,邓莫迟手机、陆汀
从干尸身上找来磁盘还没来得及修复,看这破损程度,邓莫迟觉得它八成会消耗自己往后几个月时间,陆汀却对另张磁盘更感兴趣,确切地说是磁条,没有商标,整体被做成红色,连金属部分也是样,随意地被压在几本草纸下面,除去颜色也没什起眼地方。
“这是什?”陆汀两指夹起它,细细地端详。
“自动解码程序,般系统都挡不住,偶尔会不稳定,”邓莫迟正把台面上堆废零件拨进回收袋,“自己做,这次没用上。”
“那就送吧?”陆汀兴冲冲地跑到焊接台跟前。
“犯法,”邓莫迟抬眉看他,“警察应该就地销毁。”
开,把腺体拆出,那这就是贯穿生契约。陆汀隐隐地颤颤,被摸得声音都变,“以后穿低领T恤,把后脖子露出来,会不会很奇怪。”
“那就不穿。”邓莫迟轻轻掐掐那块皮肉。
“……当然要穿!要是能给牙印写上署名就好,”陆汀缩起肩膀,小声道,“别,别这摸。”
“怎?”邓莫迟看着他渗红皮肤,变本加厉。
陆汀却直接舌头打结,说不出话,瞪着他眼睛末梢也憋得发红,好像挨多大欺负。邓莫迟心里其实门儿清,倘若再不停手,他们可能又会在床上荒唐整天,于是他手滑上陆汀肩头,安慰似拍拍。
“留着当书签,或者挂脖子上,这总不犯法,”陆汀说着就把磁条塞进口袋,摆明是要霸占,“又是件邓氏集团出品小手工,谢谢咯。”
其实这种东西邓莫迟有很多,编写那个程序目也更趋近于练手,没有真正用过。
然而陆汀对他东西总有种天然兴趣,最近更是根本不再遮掩,爱屋及乌,是这个词吗?最开始邓莫迟还觉得奇怪,但现在要他想象没有这个人每天精神十足地绕在自己身边,倒觉得分外不适。
他终于坦然承认,在陆汀需要自己同时,自己也极度地,需要他。
返程路上开始阳光万里,距离海岸线五十多海里时候,乌云就堆起来。都城漫长阴雨天竟还在继续,不知道最近这多月放晴过几回。回到特区时天色很暗,已经接近晚饭时间,两人把风尘仆仆Elnath停回毕宿五,又开上那艘Aldebaran-b,准备去找家烘培店买个大蛋糕,带回撒克逊河对岸。
哪知陆汀往他身上压,直接啃上他后颈,倒是没用多大力气,咬得人痒痒,印子应该也很浅。
“扯平!”陆汀说。
然后他不等邓莫迟作何反应,直接拉着人拍照,从傻傻剪刀手,到脸桀骜地侧目看向窗外,邓莫迟出乎意料地是个相当有配合精神模特。
后面那些照片,陆汀也从背景板里出来,笑容完整地出现在画面中。
那天起床后主要工作就是洗澡,以及准备回城,邓莫迟升级LastShadow安全系统,把它又沉回海底,接着又回到Elnath工作室,和陆汀起收拾最近攒出来零碎,还有那些最后也没用上材料和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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