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颂之走到房间里,刷着手机,忽然江九宁给他弹消息。
“江家小九拍拍慕少肩膀:真是个天才”
慕颂之不知道他要干什,回拍下。
“慕少拍拍江家小九大腿:该减肥。”
江九宁看他在:“拉群拉群拉群,想小花花。”
然后慕颂之发现,他右手手腕,有块深色痕迹,他皱眉问:“你手……”
花荼低头看下:“不是最近弄,是以前烫。”然后他解释,“所有厨师,手上都会带点伤。这处不是最严重。”
花荼放下手机,把手指给慕颂之看,左手拇指上有道很深痕。
“小时候不小心剁骨头时候弄,当时差点少半根手指。”
慕颂之看得非常心疼:“小时候?这得有多疼?”
时间两人都低头吃着。
慕颂之吃碗不够,又让花荼给他加碗,吃完以后又加碗排骨汤,他喝着汤,有点意犹未尽地进行收尾。
花荼吃得少,已经吃完,拿着手机在旁低头看着。
慕颂之抬头看去,他手机壳上写俩个字:“,bao富”。
还真是个财迷精……
个年代所限,并没有读过太多书,她常说自己嘴笨,不会说什大道理。
她照顾疼爱家人孩子方式,也很单,唯有用做饭来表达,特别喜欢亲自动手给他们食物。
外婆常说几句话:“放假过来,外婆给你做好吃。”
“宝贝外孙,最近又瘦,想吃什,和外婆说。”
“无论是遇到什事,都得吃饱饭,吃好才有力气去做事。”
慕颂之:“哦,不知道还以为你请个私厨呢。”
江九宁:“不要废话,快饿死,你要珍惜友谊,现在和你说每句话都使用魂力!再饿两天你就得有事烧纸。”
慕
花荼解释句:“帮工时候。”然后他把手往下缩,“早就不疼。”
他说得轻描淡写,但是慕颂之知道十指连心,没有任何种本领是凭空来,花荼这年轻,那也说明他花足够时间,练习过足够多次,才有如今厨艺。
顿饭酒足饭饱,慕颂之觉得身体热热,若是用个词来形容,就是舒坦。
仔细回想,花荼每次做食物,都超过他预期,能够给他带来惊喜。
吃完饭,俞嫂也从房间出来,连声夸花荼做得饭菜好吃,然后让花荼去休息,她来收拾厨房。
他很难评价花荼,这个冷清好看,规矩多而又财迷神秘私厨。
此时,花荼低着头,刘海盖在额头上,长长睫毛垂下来,尖尖下巴微垂,显得安静极。
这眼看过去,慕颂之就有点移不开眼。
他又忍不住仔细观察,想要看看能做出这好吃饭菜,会是怎样双巧手。
花荼手指很长,也很白,骨节分明,指甲却非常短,几乎没有边缘线,处理得非常干净。
小时候听着习以为常,长大才知道那些话里融合多少外婆对他爱意。
如今外婆已经去世多年。
再吃起这道鱼香肉丝,他感觉里面混合家味道。
想着想着,慕颂之眼睛还有点湿。
他忽然觉得,美食不光是山珍海味,不光是美味佳肴,还有可能是精致用心家常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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