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恼人,是不是?
星期天下午,看完手稿,立刻就给查尔斯打电话。查尔斯是上司,三叶草图书公司执行总裁。阿提库斯·庞德系列丛书就是三叶草图书公司出版。电话被直接转进语音信箱。
“查尔斯,”说,“最后章怎回事?给本侦探小说,却连凶手是谁都没说清楚,这究竟有什意义?你能回电话吗?”
走进厨房。卧室里两瓶干白都见底,羽绒被上沾着玉米薯片碎屑。知道在屋里待得时间太长,但外面依旧又阴冷又潮湿,懒得出去。家里没有像样能喝东西,所以打开瓶拉克酒[1],这是安德鲁上次去克里特岛带回来。倒杯,喝口,又倒回去。毕竟都是从希思罗机场运进来,味道和其他外国烈酒没什区别。不对。拿过手稿,重新看遍,想弄清楚它缺多少页。从上下文判断,最后章名字应该是“永远不能说秘密”,这才恰当。既然庞德宣称他已经弄清楚真相,那大概就还只差两到三个小节。就此推测,他会把所有嫌疑人聚集在起,告诉他们真相,然后逮捕真凶,回到家里,离开人世。知道艾伦·康威之前就想要结束这个系列,但他果真这做,还是让人感觉有些错愕。他给他书中主角安排最终结局是得脑瘤,觉得有些缺乏新意,但也无可争议,想,这就是他选择这写原因。不得不承认,如果流下滴眼泪,更多也是因为忧心书出版之后销量。
那,是谁杀马格纳斯爵士?
没有其他事可做,于是,拿出沓纸和支笔,坐在厨房里,把手稿放在手边。甚至想到,查尔斯没准是故意为之,他是在考验。等星期走进办公室,他定已经到,他总是第个来上班——在他给最后那部分手稿前,他就会问,有没有把案子破。查尔斯身上确实有种常人无法理解幽默感。经常看到他被自己讲笑话逗得咯咯笑,可在场其他人却没有意识到他在讲笑话。
、内维尔·布伦特,园丁
他是最明显嫌疑犯。首先,他不喜欢玛丽·布莱基斯顿,又刚刚被马格纳斯·派伊爵士解雇。他除掉他们两个人动机简单而明确。而且,他是书中唯与几起死亡事件都有关联人物。玛丽死时候,他就在府邸,实际上他也是最后个见到马格纳斯爵士还活着人。假设在马格纳斯爵士死那天,他下班后就直接去摆渡人酒吧,但康威在第九十五页留下个奇怪细节。布伦特二十五分钟后才来到酒吧。他为什要提到这个具体时间?也许这个细节与案情无关,甚至有误——不要忘记,们看是初稿。但还有印象,摆渡人酒吧距离派伊府邸只有十分钟路程,而多出来十五分钟可以留给布伦特充足时间折返,他可以趁马格纳斯爵士和马修·布莱基斯顿谈话时候绕到后门,然后立刻杀掉他。
布伦特还有点可疑。几乎可以肯定是,他有恋童癖。“他是个独居男人,尚未娶妻,绝对不寻常——空气中萦绕着某种气味,那是种独居男人气味。”警察在他卧室地板上发现童子军杂志,还有在第百六十七页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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