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谢后,未绪看着他说:“那个……不知怎称呼?”
“啊,”他表情终于有所放松,微微露齿笑,“姓加贺,加贺百万石加贺。”
“加贺警官。”
在脑海中写下这两个字后,未绪又次鞠躬致谢。
“怎会……”
“因此,们目前首要任务是弄清死者为何出现在芭蕾舞团办公室。如果能够判明他是来盗窃,那就不用起诉,你朋友也会立刻被释放。问题是目前无法判断死者目是不是盗窃。”
“如果弄不清就不行吗?”
“不,要根据死者目。如果能够证明男子潜入后袭击她这点属实……”
“正当防卫就成立。”
绪看着他脸颊,然后将视线移向前挡风玻璃。前方是狭窄幽暗道路。他驾驶技术很好,坐在车上很舒适。
“有个叫正当防卫特别法则。”年轻警察忽然说道。
未绪看向他,反问道:“什?”
“是有关盗窃等犯罪防止及处理法律,简称盗窃等犯罪防止法,其中有条就是有关正当防卫特别法则。”
“哦。”
“是,般情况下是这样。”
“般情况?”未绪问道。警察直注视前方,没有回答。
快到富士见台站时,未绪也渐渐知道该怎走,便发出“先向右”、“再向左”类指示。每当这时,警察就会简单地说声“好”,同时转动方向盘。
警察在公寓旁停下车。他想送未绪回房,但未绪婉拒。他以为未绪是怕被人看见不方便解释,就没有坚持。其实未绪并没有顾虑邻居目光,只是不习惯被人送到住处而已。
“辛苦。”未绪下车时,他说道。
“通俗地讲,就是如果因恐惧、惊吓或兴奋而杀死以盗窃为目侵入者,是不构成犯罪。”
“叶瑠子情况也符合这个条件吧?”未绪声音不由得充满力量。
“符合。”警察停顿片刻后说道,“但前提是能够证明她所说是事实。”
“叶瑠子绝不会说谎。”
“应该没撒谎。但现在没有任何证据。如果不能证明,就不能采纳她供述。警察现在有这种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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