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好极,”他说,“真好极,马修。”
在讨论时,想轮到时或许应该说点什。不会说自己是酒鬼,因为已经不是,但可以谈到这是戒酒第七天,或者说来这儿感到很高兴之类话,但轮到时,还是那句老话。会后当把折叠椅送回它们堆放地方时,吉姆走过来。他说:“你知道,们有伙人每次散会后都会到科布角喝咖啡。就是为逛逛,聊聊。起来怎样?”
“呃,很愿意去,”说,“但今晚不行。”
“那就改日吧。”
“好,”说,“听上去不错,吉姆。”
决定要去时,它已经进行半。留在房间里,把报纸看完。
以前,喝酒就可以打发时光。过去能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坐上几个小时,咖啡里加点波本酒,不会喝醉,只是点点地喝,杯接着杯,时光就这样流逝掉。现在想不加酒如法炮制,但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三点左右,想到金。把手伸向电话,想打给金,但还是放弃。们上床是因为那是她擅长给予、而又无法拒绝奖赏,们不会因此成为情侣。那不会让们之间产生任何特别关系,况且,们之间交易已经结束。
想起她头发和简·基恩梅杜莎,于是想给简打电话。但谈些什呢?
可以告诉她,戒酒已经快七天。自从她自己也开始去戒酒互助会后,们直没再联系过。他们让她远离能让她想到酒人、物和地点,对她而言,正在禁区之内。今天滴酒未沾,可以告诉她这点,但那又怎样?那并不代表她想要见。况且,那也不表示想见她。
其实可以去。并没别事可做。结果,去阿姆斯特朗酒吧,吃汉堡包和片奶酪面包,喝杯咖啡。本可以在科布角吃这些东西。
嗯,星期天晚上总是喜欢待在阿姆斯特朗酒吧。那里人不多,只有些常客。吃完后,拿着自己咖啡杯走到吧台前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个叫曼尼技师以及个叫戈登音乐家聊会儿。甚至都没想到要喝酒。
回家上床。早晨醒来满心惶恐,或许是某个已想不起恶梦造成。尽量不去想它。洗完澡刮完脸,不祥感觉仍在。
穿上衣服下楼,把包脏衣服留在洗衣房,并把件西服和条裤子送到干洗店。吃完早餐后,开始读《每日新闻》。他们个专栏记者访问格雷森区被乱枪射死那个少妇丈夫。他们刚搬进那座房子不久,那儿是他们梦寐以求房子,他们可以在那个体面社区过上体面
们曾有几个晚上在起开怀畅饮。也许们还可以同样愉快地在起戒酒。但那可能会像连五个小时坐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不加波本咖啡样然无趣。
甚至都查她电话号码,但最后还是没拨电话。
圣保罗教堂演讲人讲个非常悲惨故事。他吸几年海洛因,后来戒掉,然后又染上酒瘾,喝得昏天黑地。他看起来像是去过地狱,而且记忆犹新。
休息期间,吉姆在咖啡机旁遇到,问现在怎样。告诉他切还好。他问多久没喝酒。
“今天是第七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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