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旅馆,打个盹。晚饭后,看完报,决定喝第二杯酒。往酒杯里倒两、三盎司波本酒并饮而尽。坐下,想再看会儿报纸,但总是不能集中精神。想再喝杯酒,但又提醒自己当天两杯已经喝完。然后,突然意识到,早晨喝酒已是十二小时之前,这比前天晚上喝过后到今早那杯之间时间还长。所以,早晨那杯酒早已从体内散去,或许不该算作今天定额中部分。这意味着睡觉前有权再喝杯。很高兴自己能够悟到这点,决定好好喝上杯以犒赏自己洞察力。
满满地倒上杯酒,酒面离杯口不到半寸,然后细细品尝,拿着酒坐在椅中样子就像俊男广告里模特。
很理智,知道重要是饮酒杯数,而不是每杯量,然后又突然想到欺骗自己。第杯酒——如果算是第杯酒话——没有几滴。某种意义上说,还亏欠自己大约四盎司波本酒。
倒估计四盎司酒,口干。愉快地注意到,酒对并没特别影响。当然没醉。事实上,长久以来感觉从未如此好过。老实说,好得都让无法待在房中。要出去,找个适宜地方,喝杯可乐或咖啡。不喝酒,因为首先不想再喝,同样重要是,已经把今天两杯喝完。
在波莉酒吧喝可乐。在第九大道个叫“小孩手套”同性恋酒吧喝杯姜汁汽水。有些顾客看来有些眼熟,想他们下午可能也参加格林威治村聚会。
往市区方向再走个街区,又有所发现。现在已经连几天成功控制酒量,此前整整周滴酒未沾,那不是个证明吗。妈,如果能将自己饮酒量控制在天两杯,那就证明没必要把自己饮酒量限制在两杯。过去存在酗酒问题,无法否认这点,但显然已经超越人生那阶段。
所以,尽管不需要再喝酒,但如果想,当然可以再喝上杯。而且如果确实想再来杯,那干嘛不喝呢?
走进酒吧,要双份波本,不加冰。记得酒保有个闪亮光头,还记得他给倒酒,也记得举起酒杯。
那是记得最后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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