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路走到金大楼。当时天气不坏,而闲着也是闲着。经过门房,径自走入她公寓。
进门第件事便是把那瓶“野火鸡”倒入水槽。
不知道这样做有多少道理。她那儿还有其他很多种酒,并没有清掉。但“野火鸡’已经带有象征意味。每回想到那公寓,脑里就会浮现酒瓶模样,而伴随这图像则是对酒色香味生动记忆。等酒完全流入水槽后,才松口气。
然后又回到前厅,检查挂在橱里毛皮外套,衬里缝上标签,说明这是染色lapin皮。查分类电话簿,随便找个毛皮业者打电话去问,才知道lapin是法文。
“字典里头可以找到。”对方说,般美语字典都有。这字现在已是英文,由毛皮业引进来。就是兔子意思。
推到旁。
突然想到欠教堂笔钱。钱斯给费用除以十是两百五,而从想抢钱那孩子身上拿三百多块,他们也该分到十分之〔不记得确实数字,所按二百五应该算是公平),那加起来给他们两百八十五,就两清。
但已经把大部分钱存进银行。皮夹还有几百块钱,如果捐给教堂两百八十五话,可就要捉襟见肘。仔细估量不辞劳苦再跑趟银行可行性。突然,这小把戏中荒唐劲儿像记重拳击到肾脏。
到底是在干嘛?为什会自以为欠谁钱?而又是欠谁?不是教堂,不属于任何教堂。把所得十分之捐给在恰当时机碰上礼拜堂。
那,到底是欠谁债?上帝吗?
正如钱斯所说。
回家路上,有什引发喝酒欲望。甚至不记得到底是什刺激,只记得反应:想像自己边肩膀抵着吧台,只脚踩在铜栏杆上,钟型杯握在手里,锯木屑在地板上,鼻孔满是霉旧老酒铺味道。
饮酒欲其实不强,而也没真打算付诸行动,不过倒因此想起对简许诺。因为不是觉得非喝不可,所以实在没有必要找她,但还是决定找她。花毛钱,在市立总图书馆附近拐角电话亭拨她号码。
们谈话直有车声干扰,所以只能轻松简短地聊聊。没机会提到桑妮z.sha,也没讲起那瓶“野火鸡”。
边吃晚饭边看《邮报》。桑妮z.sha在那天社会版占几段,这是理所当然事。但《邮报》往往为促
这样做理由是什?这又是哪种债务?怎欠?是在还借款吗?或者说,这是为求得保佑偷偷塞给老天小红包?
以前向有办法给自己个合理解释,这只是习惯,个小小怪癖。不用缴税,所以就改向上帝缴钱。
从没真正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
不确定会喜欢答案。还记得在圣尼古拉斯大道旁边那条小巷子里,有个念头忽然闪过脑际:没奉献所得十分之,所以今天得死在这孩子手里。其实并不真信那套,也不认为世界真是循着那个逻辑运转。只是奇怪自己竟然起过那种念头。
掏出皮夹,数两百八十五块出来。攥钱坐着,然后又统统放回皮夹——只留块钱。至少可以买根蜡烛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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