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枪指向他。俯卧在地,手肘撑在前方,两手握枪,手指已经扣上扳机。
从窗内探身出来男子偷偷扔出个东西。在想,老天,是炸弹,于是便瞄准他。感觉到指尖下扳机感觉到它像什活物样在抖颤,而却僵住。没办法扣动他妈扳机。
时间也僵住,就像影片里定格幕。离八到十码地方,只瓶子撞上栋建筑砖墙,啪啪击碎。除玻璃碎裂声外,没有听到任何爆炸。只是只空瓶子。
而那车也只是辆普通车。看着它继续往南在第九大道上蛇行而去,里头坐着六个孩子,六个醉醺醺孩子,他们很可能会害死人,他们已经醉到那个程度,不过到时候杀人也只是意外。他们不是职业杀手,不是被人雇来宰枪手。他们只是伙喝过头孩子。也许他们会害得某人终身残废,也许他们会毁那辆车,也许他们会平安到家
“你就是这个回答?你得慢慢考虑?”
“就是这个回答。”
出来走到七十二街上,站在家文具店门口阴影下,等着看有没有人跟走出普根酒吧。在那儿站整整有五分钟,同时想着“男孩”丹尼话。站着时候,有几个人离开普根酒吧,但他们看来不像得担心人物。
走到路边想叫出租车,然后又决定干脆走半条街到哥伦布大道,招辆顺道出租车。到拐角,想想夜色不错,又不赶,沿途慢慢穿过十五条街走到哥伦布大道对也许会有好处,让比较容易入睡。过街往城中方向走去。还没到下条街。发现手已经伸进外套口袋,紧紧握着那把手抢。
好笑。又没人跟踪,他妈怕个什?
,还不是这城里最危险事。”
“他攻击是因为吸毒?”
“那种人渣不全都这样?不知道。只管重要事。”他喝口伏特加来强调这句话重要性,“关于达基嫩,”他说,“可以帮你带个口信回去。”
“什样口信?”
“说你愿意放手。”
空气中有什东西隐隐叫人不安。
继续走下去,展示礼拜六晚上从没表现过各种街头求生技能。走人行道靠路沿那边,跟建筑物和门廊保持定距离。东张西望,偶尔转头瞧瞧是不是有人尾随。直抓着手抢。手指轻轻搁在扳机旁边。
穿过百老汇大道,经过林肯中心和欧尼尔店,走到六十和六十街之间路上,对面是福德西服店。忽然听到后头有车,马上来个急转身。那车斜横过宽广大路朝开来,差点撞上辆出租车。也许听到他煞车声音,也许就是因此转身。
扑倒在马路上,从街边滚向建筑,抽出那把点三二手枪。
车子还在跟着,轮子已经打直。本以为那车有意冲上人行道。结果没有。车窗全部开着,有人从后车窗探身出来,看着方向,他手里有个什东西——
“这个口信可能并不属实,‘男孩’丹尼。”
“马修——”
“你记得杰克·班尼吗?”
“记得杰克·班尼吗?当然记得杰克·班尼。”
“记得他表演那个抢匪笑话吧?人家说:‘要钱还是要命?’中间停好久,真是久,然后班尼说:‘得慢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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