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无动于衷地在他身前走过。她穿是蓝条制服,有松紧箍袜子高齐膝盖,双男式高腰皮鞋。条粗大辫子齐腰拖在背后,末端打着个结。她走路时有种天然高傲,脑袋高高地昂起,目不斜视,步履轻快,尖鼻子,两臂交叉,把鼓鼓囊囊书包抱在胸前。真,她走路姿势颇似母鹿,轻松自在。在她旁边,姑妈穿着棕褐色教服,系着圣芳济会腰带,紧紧跟着姑娘脚步走着,谁也甭想凑近那姑娘步。阿里萨天四次看着她们来回走过,星期天到教堂做大弥撒出来时也能见她次。他只要看到那个女孩就感到心满意足。渐渐地,他把她理想化,把些不可能美德和想象出来情感都安在她身上。两个星期后,她成他心目中唯存在。他决定给她写封信,用职业抄写员清秀字体写在张纸正反两面。这封信在他口袋里搁几天。在琢磨如何把信交给她同时,他每天睡觉之前都再补写几页。结果,最初那张纸逐渐扩大成本情话词典,那些话都是他在公园里等待姑娘走过时从读过许多书中背下来。
为寻求递信方法,他想结识几个“圣母献瞻节”学校女学生。然而,她们天地同他相距太远。再说,经过反复考虑之后,他认为让人知道他企图是不明智。他听说费尔米纳刚到此地数天之后,曾经有人邀她参加周末舞会,但被她父亲斩钉截铁地拒绝:“现在还不到做这种事情时候。”阿里萨再也难以忍受为自己爱情保守秘密,他信已长达七十张纸,而且两面都写得密密麻麻。他把信毫无保留地呈现在母亲面前,母亲是他唯愿意讲讲知心话人。特兰西托为儿子纯真爱情激动得流下眼泪。她想用自己智慧和经验引导他。她首先说服他,不要把那封抒情诗般长信交给姑娘,那只能使她在幻梦中大吃惊,她认为这位姑娘在爱情上跟她儿子同样缺乏经验。她对他说,第步应该是使她意识到他对她有兴趣,以便他向她吐露爱情时不致使她感到意外,并且有充分时间去考虑。
“不过,更重要是,”她对儿子说,“你要争取第个人,不应该是她,而应该是她姑妈。”
这两条劝告无疑是明智,但是晚些。事实上,那天当费尔米纳心不在焉地给她姑妈读着课文,抬起头来看看谁从走廊里经过刹那,阿里萨落落寡欢神态便给她留下深刻印象。晚上吃饭时,父亲谈起那份电报,她便知道阿里萨到她家干什来,也知道他所从事职业。这些消息使她兴趣大增,因为她跟当时许多人样,认为电报发明应该同魔法有点关系。因此,当她第次看见阿里萨坐在小公园树下读书时,便眼认出他,并且没有引起她丝毫不安。
其实,她姑妈早在几个星期之前,就发现阿里萨在那里,只是没有让侄女知道而已。以后每逢星期日做完弥撒从教堂出来,她们都见到他。那时,姑妈才明白小伙子如此频繁地同她们相遇并不是偶然。她说:“他处心积虑地缠着们,大概不是为。”尽管她身穿教服,举止在重,但还是具有生活本能和复杂心理,那是她美德。想到有个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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