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还觉得很古怪,你那听话那乖,怎会喜欢男人?好奇就每天都点进去看看,你整天说些怪话,还爱讲你今天又怎倒霉,剪错老师布料,养猫跑,出门摔跟头,把微波炉炸,煮方便面又把刘海烧。”
方士清脸红不行,他写过些什他自己当然记得,那些倒霉事就不说,他刚自己个人生活,什都不会,辈子最倒霉恐怕就是那段时间。这些都还没什,倒霉出喜感就当是笑话看看,可他那时候写最多,偏偏就是王齐。
他当然不会写出过真名字,也没敢说梦中情人是姐夫,他给王齐起个法文名,三五不时就会混在那些琐事里提起来,他博客粉丝都知道他有个爱而不得直男意中人。印象最最深刻次,是他有天睡午觉梦到王齐,醒来特别惆怅在博客上分享那个旖旎梦境,具体言辞他记不清,大概就是写像个小黄文样,几分钟评论就破千,许多人在评论里挑逗他,他气得和那些人吵架,虽然他做小黄梦,可他对王齐喜欢根本就不是那些人说那样,他想和王齐做那种事儿,是因为他热烈喜欢着王齐,和生理上放荡毫无关系。
那时候,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王齐居然会视*他博客,如果早知道,打死他也不会写那种东西。
王齐却回忆得很开心,说:“那时候每天都刷新你那博客几十遍,就想看看你还能干出什蠢事,连看几个星期,觉得你真是可爱要命,你那梦中情人就是个脑残,是男又怎?你又为什非喜欢这种人?还想,如果你喜欢是就好,才不嫌弃你有小鸡鸡,你梦里想那些事愿意跟你起做,虽然还没试过,但是学习能力很强大,肯定能让你满意。”
方士清:“……”
王齐像是想到什可笑事,笑两声才接着说道:“以为那个人是你在那边学长,还去你们学校官网翻过你上几届学生照片,看眼都快瞎,也没找出个能配得上你,勉强有几个还能看,对着他们那几张照片嫉妒好几年。如果早知道你喜欢人就是,那时候就该去法国操哭你。”
方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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