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要太频繁。
当雪莉几个星期前第次面对绞肉机般媒体访问时,个上年纪、脸苦相姐姐就负责照看着她,这位姐姐撰写着赚人眼泪爱情小专栏,在生活中则有着像女警官样痛苦而辛酸智慧。今天,这位脸苦相姐姐把记者们都轰出去,嘴里呵斥着:“好啦好啦,滚吧!”对于邻居们,她就冲着他们劈头盖脸地把雪莉房门猛力关上,然后帮她穿戴起来。她要开车把雪莉送到婚礼上去,她发现没有别人会来做这些事。
婚纱、白色人造丝长裙、精巧拖鞋,以及她脖子上那串珍珠,这几样东西价钱比雪莉屋子里全部家当都要贵上几百倍。屋里大部分面积都被张床所占据,其余部分则被个橱柜、把椅子和挂在道褪色帘子后几件衣服挤得满满当当。她走动时候,礼服上面宽大裙箍便蹭着墙壁,她那被束得紧紧长袖紧身胸衣里瘦小身体,在裙子上面摇晃着,反差强烈;这件长裙出自城里最有名设计师之手。
“你看,找到那份廉价商店工作后,本来可以搬到好些房间里去,”她抱歉地对脸苦相姐姐说,“不过觉得晚上在哪里睡并不要紧,所以就把钱攒下来,因为今后在更重要地方还用得着——”她停住,笑,拼命地摇晃着脑袋,“原以为会需要。”她说。
“你瞧上去挺不错,”脸苦相姐姐说,“你从那个破镜子里看不出来什,不过你没问题。”
“发生这切,……自己都来不及想明白。可你看,吉姆太好。只是个在廉价店里卖东西,住在这样地方,可他不在乎,不觉得这对有什不好。”
“哦哦。”脸苦相姐姐应着,表情冷漠。
雪莉想起吉姆·塔格特第次来这里时惊奇。在他们第次见面后个月,她已经对再见到他不抱指望,有天晚上,他没打招呼就来。她窘迫至极,感到她像是把太阳装在小泥坑里——但吉姆却笑,坐在她仅有把椅子上,瞧着她涨红脸,环视着她房间。然后他叫她穿上外套,带她去城里最贵餐馆吃晚饭。他笑着看她无措,看她尴尬,看她拿错叉子时吓坏样子,看着她眼里迷惑。她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不过,他知道她是被吓晕,并不是被这种地方,而是因为他带她来这里;他知道她几乎没怎去动昂贵饭菜,知道她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把这顿晚餐当成从阔佬那里白捡便宜,而是把它当做她从没想过会得到闪光奖赏。
两个星期后,他来找她,从那以后,他们约会逐渐频繁起来。他会在廉价店快关门时候开车过去,她则看着其他那些售货女孩子们目瞪口呆地瞧着她,瞧着他轿车,瞧着穿身制服专职司机为她开车门。他会带她去最好夜总会,向朋友介绍她时,他会说,“布鲁克斯小姐在麦迪逊广场廉价店里工作”。她就看到他们脸上那奇怪表情,还有吉姆在看着他们时眼里那丝嘲讽。她感激地想着,他是不想让她感到有假装必要或是难堪。她崇拜地想,他有诚实勇气,而不在乎别人是否会赞成他。但有天晚上,她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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