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四千五百零六块六,他命最后值这多钱,都放手里。大三那年,背着妈拿出其中五万跟同学合伙在大学校门口开间奶茶店,想着钱生钱,给妈减轻负担,结果不到半年店就黄,钱分不剩。妈也没说什,继续每晚推着那辆倒骑驴卖炸串,白天还要扫大街。后来才知道,被那个同学给骗。有天晚上喝醉回到宿舍,把那骗子给打,对方脑袋缝十七针,被留校察看。大四最后个学期,专业课考试,抄袭被抓,加上之前处分,毕业时学校只给张肄业证,没学位,去人才市场找工作,进门都费劲。毕业以后,留在北京打各种零工,最久份工作也没超过八个月。给家房地产公司写企划书,个月三千五,后来那家公司老板卷钱跑路,公司也就没。这路走过来,到底错在哪步,至今还是没想通。以那几年经济状况,就该学那些赖在北京不甘心回老家年轻人样去住地下室,但选择厚着脸皮赖在高磊家客厅沙发上,跟他和他租客三个人住起,他自己年有半年都在出差。房子是高磊家买,从没给过房租,每个月请他喝几顿酒抵,算是默契。高磊是初高中六年同学,如果非要说个算得上好朋友人,那高磊应该就是——其实,本该还有三个人,冯雪娇、秦理、黄姝。初二那年,加上跟高磊,五个人起发过誓,誓言具体内容是什不记得,大概跟七爷和他那六个把兄弟说过大同小异吧,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今生不离不弃。
但们谁也不知道,至少不知道,人生到底从哪步开始走错,以至于多年后们形同陌路,相遇离别都像发生在梦里。而如今,其中两个人也许已经在另个世界里重逢,正起似笑非笑地看着活人继续享福或是受罪,像看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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