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你。好像说过很多次,但时间真不多。”
“会努力找。不过有件事要拜托您。”
“什事?”
“请您定要让这段时间拉长,越长越好。”
高显先生反复地眨眨眼说:“尽量。”
大概是听腻客套话,高显先生摇摇手说:“知道自己大限不远,才跟你说这些。每次谈到死期,你都这样避重就轻,根本谈不正经事。”
快别这说啊!这句话到嘴边,又被吞回去。他说得没错,他最不喜欢那些表面东西,感觉只是在浪费他时间而已。
“不过有个问题。现在,那个孩子应该也成年吧?”
“应该快二十三岁。知道你要说什,要承认已成年孩子,须经由他本人同意。”
“是啊!”
脉人,心情就激动得久久无法平静,多想尽各种办法让他过得更好,但最后还是忍下来。不管怎说,这都是自己单方面厢情愿想法。想与孩子见面、向他道歉,但不可否认,方面也只是自私地想得到身为人父喜悦。如果要真心忏悔,就应该放弃这种为人之父幸福。”
这就是高显先生惯有严峻。
“也可以不说明关系,暗地里帮助他呀!”
“如此他还是会把当长辈看待,这跟享受父子之情没有什不同。这种做法也是投机取巧,到时候还是会想让他认祖归宗。”
“那找到他以后,您打算怎做呢?”问。
*
唯线索是孤儿院。克子手札上没写正式名称,但可以找到她当时住地方。根据手札内容,那是间坐电车大约小时就可到达孤儿院。
坐电车要小时,距离不算短。挑选出几个可能孤儿院,先去电询问。从前把婴儿丢在孤儿院门前案例好像不少,问出几个与克子手札内容相符案例,接着再根据详细判断消去几个,很快地,就找出最有可能四个人。
很幸运地,很顺利就找到他们现在各自居所。先写信给这四个人,内容大概提及受人之托寻找二十几年前弃婴,调查发现可能是他们,希望能安排见面。
之后,主动联络其中两个查到电话号码人,并安排面谈。与他们见面时完全没提到原高显先生姓名,因为怕有不肖分
“这点也会注明在遗嘱里。唉,他也许不会承认这个父亲。”
“哦,应该不至于不承认吧……”
他察觉到欲言又止。“所谓,般来说为财产也会承认吧?但是,假使他不承认也没办法,也没权利埋怨。反正,到时已不在人世。”
他自嘲之中带点悲凉,然后很认真地望着说:“你愿意帮忙吗?”
“试试看,应该不太容易。”
高显先生爽快地回答说:“不怎做。”
“咦?”
“对,什都不做。只会在遗嘱里,承认他是儿子,至于那些还算令人称羡财产,就交给法律处理。”
意思是说,法律上只要承认彼此亲子关系,在遗产继承上就能视同般情况处理。因此,没有其他妻儿高显先生,他遗产将全数归那个孩子所有。
“这说……那个人要知道自己父亲名字,还要很长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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