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项证据是海绵球。
这也是科学搜查方面证据,但是也不是很难懂。原告方着重点是球重量上。发现遗体时,小夜子从小孩口中取出来海绵球上沾满唾液。在记录当时小球重量之后,继而推断出唾液量。纵使是按照八岁小孩最低唾液分泌量,也是需要长时间浸泡才能达到那种量。但按照蛭川所言,那个海绵球里唾液含量不至于会那高。
第三项证据是眼泪。
警察接到报警电话赶到现场时候,小夜子正抱着爱美尸体,同时还用手帕擦拭着爱美脸
中原也和小夜子商量这件事,决定直到判决死刑为止都会直努力,齐心合力斗争到底。
“如果最后真没有判他死刑,那就死在监狱前面。”小夜子双唇颤抖地说。
“是认真。”小夜子补充说。她眼中那种复仇光芒,吓中原跳。
“知道,”中原说:“也会这做,们起死。”
嗯,她点点头。
幸福时刻。他们相信这样幸福会持续下去,期待着自己生活会变得更加幸福。
照片里两个人都去世,不是因为事故或者是生病,而是被杀害。
中原脑海里,响起个男人声音。
“现在宣布判决决定。判处犯罪嫌疑人无期徒刑。”
审判决那天,眉毛发白审判长宣读判决决定声音,凝固在中原脑海里。
紧接着就是上述,原告方提出许多新证据,其中就包括三项显示爱美当时被害状况证据。
其中之是走廊残留足迹。
按照蛭川说法,这是他到第二处地方。他先是从浴室进去,通过走廊来到起居室,在那里看到爱美,之后在玄关抓到想要逃走爱美,重新带回起居室。为让小孩安静下来,在她嘴里塞上海绵球,又用胶带缠住双手双脚。但因为小孩还是没有安静下来,就用双手掐住她脖子。当时他没有意识到女孩已经死,直接将她扔进卫生间,搜刮些财物之后就从玄关逃走——
按照这个表述,从起居室到卫生间这段路,蛭川只走次。但是对现场足迹进行详细调查之后,发现这段路上有两组脚印。也就是说,蛭川去过两次卫生间。
这个事实与审时陈述相符合。蛭川塞住小孩嘴,又缠住她四肢以后,将小孩关进厕所,盗取财物之后,又害怕警方可以通过她描述画出自己画像,所以去卫生间掐死爱美。
之后便是长长判决理由,中原听半天也无法接受。虽然审判长承认案犯残酷,也认定再犯罪行为十分恶劣,但是却列举些牵强附会理由来避免死刑:没有犯罪计划、有反省样子以及期待案犯能够重新做人之类。中原听着这些,非常想大声质问这个国家司法体系到底怎。
原告方当即提起上诉,但是主任检察官却回应说,依照目前状况,上诉应该很困难。
“在您女儿被杀这起案子中,被告方律师总是主张被告人所作所为是具有突发性与冲动性。想要在这点上作出反驳,可以说相当困难。”
但还是能攻破他们吧,中原问。
“可以试试看。”主任检察官表情精悍,语气有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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