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自己兴奋呼吸,所有神经都把灵感传导到脚上,髋和脚腕随时准备把这只皮球控制得像是身体部分,无师自通地掌握球旋转,发现要让球听你话,就要让它在你脚底下旋转起来,只用个月时间,便可以带球时候不用低头看它,让它自如地在脚下打转,然后观察队友正在什地方奔跑,对手正在从什方向向赶来。热爱带球,就像个婴儿热爱妈妈乳头那样,无时无刻不想把它衔在嘴里。讨厌传球,就算是所有人都向扑来,而队友已经排列整齐站在对方面前,也会勇敢地选择在所有人中间独自把球带出来,绕过队友,送进对方门里。这也许是那时生活中仅存快乐,可忙着把球踢得更加精湛,根本没工夫想到这是快乐,在生活已经全面褪色时候,足球成紧紧抓住色彩,妄想,在这个操场上重新成为英雄。当时很多人讨厌和踢球,因为他们会闲下来,除向吆喝着希望把球传给他们,没有别事可做,有几次听见他们声音已经近乎于哀求:李默,传啊,传给。无动于衷,继续让和足球舞蹈。有次足球从侧面飞来,用脚内侧把球轻轻停在半空中,看它像只陀螺样旋转,两个人站在身边,他们同时伸出脚希望把球踢走,把身体从他们俩之间穿过,在他们以为忘记球已经在身后时候,用右脚后跟把球磕过两人头顶,侧身把球抽进球门。记得所有人都愣在那里,发出难以抑制惊呼,也不知道自己怎能把球踢成这样,也许是小时候玩藏猫猫练就好腿脚,也许是野性在教室里隐藏太久,只有这样时刻才能意识到自己还是个孩子,个可以奔跑,可以获得胜利孩子。
霍家麟也是在那个冬天开始学习踢球,马上陷入痴迷。和不同是,他是个后卫。可是他天生骨头发硬,两条腿跑起来就像操场上谁在搬只两条腿凳子。而且他运动神经明显不如他理科神经灵敏,经常是球到近前,露出惊讶表情,好像是在想,咦,它是什时候过来,然后两条腿像是骑自行车样,通乱蹬,把球蹬出去。可他脚却像是石头样硬,经常把球踢过围墙,如果你不小心被他蹬上,定是个疼痛难忍下午。他经常因为踢人惹事,因为他踢人之后自己毫无察觉,对方已经在地上打滚,他已经冲着球追过去,抬起脚把球踢远,有几次不小心踢在躺在地上人脸上,对方时不知道腿和脸哪个部分更疼。等人家爬起来揪住他,他还无辜说:不是,你弄错人,踢你,定知道。
就在那次把球从两人头顶勾过之后(他是其中个人之),踢完球坐在球门里,脱下鞋子,看着别人把手伸出栅栏买水喝,心里盘算着谁能让喝口。他坐过来,也脱下鞋子,空气马上变味,他袜子已经臭得发干,相信如果脱下来,可以像两只靴子立在地上。他伸手摸摸脚,吓跳说:你干吗?他说:你怎踢得那好?就是刚才,你怎能,就是那踢,你怎能想到那踢?说:哪有工夫想,就是随便踢呗,还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