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00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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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这

1905年冬

跟随组织来到神秘美丽东方,住在沿海城市,为考察东西方体质不同而四处奔走,后来皇宫里朋友庄士敦邀请去皇宫参观,于是带上同伴们踏上去京城路。

路上看见许多没见过人文风情,十分有意思,当地人大多很害怕们,听朋友说他们很多人认为红头发是魔鬼象征,认为蓝眼睛能够吸走人灵魂,不禁哈哈大笑,却不知道为什感到有些悲哀。

到皇宫之后事情也不便多说,来中国行,最最让想要记录只有那为户人家才孙子看病这件事。

威尔逊家庭在德国可以说是拥有非常好地位,他父亲是位军衔很高军医,他母亲是位教育家,哥哥进入世上最好学府研究数学,他以自己哥哥为榜样,热爱他职业,在上学期间便喜欢所有生物,希望能研究发现个新物种,然后用自己名字来命名。

再长大些,威尔逊发现更加微观世界,个细胞,种物质,种病毒或者种媒介,人开始在他眼里都变成个个细胞,每个人思维都仿佛不是情感所带来结果,而是大脑发出指令。

学得越是透彻,这个世界便在威尔逊眼里越发没有感情,只有冰冷信息和有趣微观现象。

母亲说他这是走火入魔,然而父亲却说这是学者该有态度,所有在自己领域上获得成就伟人们他们都是看什都会分解开来看才会发现生命本质。

母亲十分不认同,但又不知道如何开解他,因此只好顺其自然。父亲却兴高采烈把自己多年来研究笔记给威尔逊,告诉威尔逊说【这是大半辈子研究结果,有些很奇怪病例,还有可怕绝症,每个病例都值得们去研究,只要你能找到其中例病解决方法,那名字便将永世流传!天下所有学习医学人都将铭记你,所有人都将感谢你贡献。】

那是个雪后早晨,受邀去给朋友顾先生孙子治病,信中顾先生说无法让明白他孙子究竟是得病,可还是决定去看看,既然周围大夫都束手无策,或许可以,这里医疗技术太过奇怪落后,但又莫名存在几千年,实在是不可思议。

话说回来,上午十点过十五分,到达顾先生家门口。

噢,东方宅院都很大,四方并讲究对称,刚走到大门口就能看见表情互不相同人门站在门口两侧探头探脑看着,想必也是把当猴子看个金发碧眼猴子。

少年威尔逊边听父亲描述未来,边眼睛发亮,抱着父亲给自己研究笔记重重点点头,然后如痴如醉将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

父亲显然也是少年威尔逊偶像,他从小便羡慕父亲能够经历那些在外人看来跟疯子样,但在他看来简直伟大病菌战役!

父亲直处于死人最多前线,照顾那些得士兵,并不怕感染治好他们。

这种与死亡博弈酣畅淋漓,没有人能够体会!

少年威尔逊简直将父亲研究笔记每篇都读十遍,其中他最爱最好奇,是父亲在国际医疗救援组织当志愿者时,暂居中国,碰到怪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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