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最重要点是,是个水平低下作者,个文盲,这是毋庸置疑。
这篇文诞生最初源于首曲子:《MichaelMeetsMozart》。
因为这首曲子,所以有陆首席与钟先生短篇《缺憾》。因为《缺憾》太薄(当然不止是篇幅),想赋予它多点东西,让它厚重点,所以才有这个长篇。
这篇文写得艰难,提过,因为这篇不是像《论如何追求个志同道合变态》和《狗生》那样,凭着激情写文。激情正面是热血,反面是愤怒与不平,而在这篇文下笔前,就告诉自己:克制,别去灌输什东西,别去说服别人,别去雕琢文字,就平平淡淡地去写些人,些事——有些东西,如果心里有,那即使不写,它也会流淌出来,相信这点。
这篇文前九万字艰难,其实是种幸福转变。以前是不允许自己这样做事,用《狗生》里话说,是个工科生,做事是要讲投入产出比,现在已经写完九万字,远比上两篇文写九万字花时间久,不是指时间跨度(然而有人竟说这文写两年,可恶),而是平均到每个字时间。常常坐在电脑前整天,十几个小时才能写两三千字,同时与腰伤和自怀疑作斗争。就像在这篇文里说那样,改变会带来阵痛,哪怕是个很小改变。
在本文快要十万字之际,决定为本文写个前言,前言中没有任何剧透,不感兴趣读者也完全可以直接跳过。既然不是研究性论文,自不必为写前言而弄出堆背景、主题与意义,显得本文如何有用,可以随心。
这篇文绝大部分篇幅都是随心而写,甚至为随心,些故事发生年代真实感都缺乏。
关于某些历史,查些研究资料,解些事实,硬着头皮看完那些真实、发生在个个平凡人身上事件,感到非常不适,如果作者没有说明那是对于某些历史事件调查与研究,读者大概会认为作者瞎编些不合逻辑与人性荒诞故事。
应该说,这些事件于而言,本来就缺乏真实感。
在动笔之前做过选择,是去靠拢史料真实,还是接近内心向往真实。后来想,如果想要看最真实东西,看历史就够,何必动笔,笔难道会比历史本身更有力量吗?
再回头看,确实是种幸福。能够尝试些不同与改变,总是幸福,不管它在其他意义上是不是成功,在这里,
还有点。
不想给这篇文打上太强年代烙印,所以写时候避免些年代感过强名词,当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这样做个原因是:在反思个问题——那个数百上千万人悲剧真只是由某个历史事件以及参与那个历史事件人造成吗?随着事件结束、代人老去,那些事就不会再发生吗?
大概不是。它会发生,只是换头脸、披别衣服,不断地、周而复始地在们意识到与没意识到地方不断出现又消亡。
不敢冷酷地去批判那个时代,仿佛和时代就干干净净般。
于是想,去贴合内心向往真实吧:人有缺陷,也有温度。缺陷永远不会消失,温度也永远不会消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