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这个问题和脑回路似曾相识,这不是人类世界陷入热恋小姑娘才有套路吗?
就类似于,女朋友对男朋友说:今天去医院碰见你领导,把你领导打顿。
如果这时候男朋友问为什要打领导?后面就会没完没,女朋友定会说,你怎不关心为什去医院!之后就会直纠缠于男朋友已经不爱她问题上……
咕噜:现在霸王龙都会这种高级套路吗?
蒙戈:“你果然还是更喜欢那只长毛龙。”
咕噜可不能让蒙戈直披着这玩意儿,这对霸王龙来说太不方便。
他说:“蒙戈,其实不是喜欢长毛龙,是喜欢毛茸茸,可以用这些毛皮为人类身体做身衣服,定超级漂亮,又超级舒服,穿上衣服就不冷,你也可以带去滑冰呀。”
蒙戈想想觉得有道理,就点点头。
咕噜这时候才想到,原来他那天让羽王龙载着他滑冰,蒙戈这介意啊,居然介意到想变成只长毛龙。
但是那天蒙戈根本都没表现出点点不开心,咕噜也就完全没看出来,他郑重其事说:“蒙戈,以后如果你觉得对哪只龙太好,你不开心,你要直接告诉,好吗?你不告诉,才会更难过。”
道蒙戈找多久才找到这只。
蒙戈:“也变成有毛龙,也可以带你滑冰。”
咕噜很感动,但他更关心是,蒙戈到底怎把羽王龙皮扒这好?!
他认真观察蒙戈身上羽王龙皮,整张皮非常完整,只有脖子地方有裂口,应该是咬脖子口致命,然后再慢慢扒下整张皮。
但是这对于霸王龙来说太困难吧,霸王龙咬合力是非常厉害,是名副其实骨头粉碎机,却绝对做不扒皮这精致工作啊,就像是用大炮打蚊子,那不白搭吗。
咕噜:“蒙戈,不是,没有,真没有……”
也不管咕噜怎解释,反正蒙戈定要带咕噜去滑冰,才会认为咕噜更喜欢他。
于是蒙戈在咕噜指导下,把羽王龙皮毛勉强咬出件披风和条裙子样子,主要披风和裙子比较好弄,弄出两块大皮毛用蕨植搓成绳子绑下就能穿。
衣服裤子实在是太难咬,咕噜舍不得蒙戈太累。
第二天,咕噜还是
蒙戈:“那你更喜欢,还是更喜欢那只长毛龙?”
咕噜:“当然更喜欢你,蒙戈,你问什傻问题。”
蒙戈:“那明天掉颗牙,要去把那只长毛龙打顿!”
咕噜万分不解:“为什你掉牙就要打觉啊?”
蒙戈:“你看你,你都不关心为什会掉牙!”
而且咕噜发现这张皮上没有任何血迹,非常干净,就说明,蒙戈在水里洗过,再晒干,可能是怕他不喜欢血腥味。
咕噜当然立即问出自己系列疑问。
蒙戈回答震惊咕噜,蒙戈是花很多天慢慢咬下来整张皮,在河里泡过,血水泡没才叼出来晒干,蒙戈知道食草恐龙都不喜欢血腥味。
咕噜:这得需要多大耐心啊?霸王龙并不是有耐心恐龙啊,蒙戈更不是!
蒙戈看上去很高兴,甚至跳跃两下说:“咕噜,变成人类,带你去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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