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冲着身后乐队成员声大吼:“给灯光啊!”
那哥们还兼着鼓手呢,闻言愣,赶紧把手边简易灯控按,束探照灯般高强度光,就“唰”地当头照下来,把舞台侧拿着麦少年照个清清楚楚。
人群最后,高大英武青年疾跑而来,然后个急刹车停住脚步。
看着前面小小舞台,看着那上面神采飞扬少年,他呼吸忽然急促起来。
眉目俊美如画,眼神灿如晨星。张脸漂亮得如同天使,唇间温暖笑意驱散头顶洋洋洒洒雪花。
你去哪儿?”
林烈凯却像完全没听见,高大矫健身影瞬间消失在人流中,只剩下身后金寻目瞪口呆:这是疯魔吗?听到首相同歌,也能这激动?
街心小公园里,那个乐队主唱开始吓跳,斜着眼看看身边忽然冒出来少年,差点唱漏几句。
卧槽这哪里来,唱得这牛逼,叫他都没脸起唱!
可是街头乐队般都氛围好,在公众场所唱到兴起,遇到同行路过加入也不少,几句过,主唱就被带得也high,声嘶力竭地跟着,竟然也合着那声音飙完高潮。
明亮光束下,简陋舞台上,因为这个少年而忽然冰雪消融,初春降临。
在台下某人热切眼神中,在他心中,台上那方寸之地,似乎开出繁盛片春花。
……
周围听众早就激动万分,不少刚刚路过行人也都凑过来,情不自禁地打开手机开始录像。
歌曲完,下面就片口哨和欢呼,鼓掌、跺脚,热烈无比,响彻街头。
“好!唱得好,再来个!”起哄大堆,跟着叫越来越多。
那个穿着鹅黄色羽绒服身影半藏在后方,瞧不清面貌,乐队主唱好奇地凑过去打量:“小哥,唱得牛逼啊,不比原唱差,喜欢!哎?!”
暧昧不清阴影下,那个少年抬起头,笑着向他挥挥手,只眼,乐队主唱就认出他,激动得声音都劈:“哎呀呀,是、是原唱啊!老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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