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道:“要五十万意思是,会全力以赴。二十万达不到标准。”在委托合约签订之前,曹云是不会告诉委托人他会从哪个方向入手,只会模糊用有把握,没把握这种言语来回应。
曹云道:“也就是说孩子是别人,孩子父亲是谁?”
二青:“不知道。”
曹云佩服道:“二青女士,你倒很有勇气。”
二青道:“不是为自己,比起钱,太郎在心中要重要太多。现在太郎已经去世,必须为自己和孩子考虑下未来。”
曹云沉吟许久:“你目标是多少?”
二青是个穿着很简单和朴素女子,年龄四十来岁,干干净净,很有礼貌,表面上看不出她是名富豪情人。
“爱情?”曹云反问。
二青点头。
二青之所以成为山青太郎情人,完全是因为爱情。二青二十二岁就和山青太郎好上,后来知道山青太郎有家庭,仍旧没有放弃这段爱情。山青太郎在二青家过夜次数远远高于在自己家过夜次数。
二青是家小服装店老板,收入不算很高,但也算不错,除每年生日还有套住所之外,她没有拿山青太郎任何东西和钱。山青太郎在几位非常要好朋友圈内交代过,如果他不幸身亡,帮他作证,给二青千万。
二青伸起根指头:“千万,千万就够,既然太郎说过千万,不会多要。”
曹云道:“想你最好非常细节介绍下青青和太郎之间关系。”
个小时后。
曹云道:“二青女士,说实话没有把握,但是也不是必输之局。千万对于山青家族来说不算很多,这案子可以接。收费有两种,第种,要千万之外,你或者青青额外收入40%作为报酬。第二个选择,五十万委托费,也就是无论结果怎样,你都要给五十万。当然,作为名律师,会尽最大可能争取委托人利益。”
二青犹豫许久,问:“五十万多点,二十万可以吗?”
曹云接过资料,是几张复印件,共有四名证人证词,他们均承认,半年前太郎很认真和他们四人同说起这件事。
曹云看四人身份,位是太郎投资和理财顾问。位是太郎已经离职私人助理。位是大岛地产老板,他办公室就在太郎办公室隔壁,来二去成朋友。还有位是太郎发小,名普通公务人员。
曹云道:“二青,口头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这四名见证人身份都不错。但是口头遗嘱有个条件,那就是危急时刻才能使用。比如病危,即将上战场时候才有效。最麻烦是,旦脱离生命危险,口头遗嘱就会被废除,也就是说除非他交代之后就死,否则头口遗嘱是无效。要拿这千万,实在太难。还是介绍下你孩子情况。”
二青孩子叫青青,女,是东唐大学医护专业毕业生,每年春节,太郎都会领着青青去给太郎家叔伯等长辈们拜年,长辈甚至是正房大青都承认这个孩子存在。但是在太郎死后,大青女儿三青拿出份报告,她偷青青DNA拿去检验,证实青青并非太郎亲生女儿,不应该拥有继承权。
二青低头解释:“那次和他吵架,在酒吧多喝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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