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远洛有些忍不住脸上傻笑,他觉得自己好似已看见自己与傅神医携手相伴美好明天,只是这改变要从何处下手……他还没有什好主意。
“你已经剃胡子。”江肃上下打量他,“能换身没有这多破袋子衣服吗?”
方远洛不住摇头:“不行不行,就算剃胡子,也还是丐帮中人啊,这是们象征!”
江肃想想自己认识丐帮中人模样,好像确实如此,他总不能逼方远洛为追媳妇就退出丐帮,除衣服外,他还得再想个其他办法。
他认真打量方远洛许久,心中渐渐有主意。
江肃点头:“好啊,这反差太好!”
方远洛:“什?反差?”
“方副帮主,你知道吧,人,是种喜新厌旧生物。”江肃丢出自己理解,“有那多剑,可当看到新剑时,还是忍不住想要去买下它。”
方远洛觉得江肃说得很有道理。
“而已经到手剑,你已经看惯并且熟悉它模样,此时若是猛然发觉这柄剑还有什你不知道小秘密,是不是觉得格外新奇?”江肃低声感叹,“还想多看它几眼,再多看几眼,简直恨不得抱在怀里,日夜把玩。”
肃倒是有些疑惑,既然方远洛未曾受伤,他又怎会吐血?他对这技巧颇为好奇,不由开口询问,道:“方副帮主,你方才吐血……”
“有意思吧?拿酱汁调。”方远洛咧嘴笑,“来武林盟路上,瞅着名弟子用这玩意搁大街上碰瓷呢,就把这玩意给没收,教训他顿,这不赶巧就用上吗?”
江肃:“……”
“江少侠,是来问第二步计划。”方远洛将声音压得更低,却难以压住声调之中兴奋,道,“今儿个傅神医可冲笑啊!他还夸做得好,江少侠果真厉害,不知道江少侠还有啥妙计吗?”
江肃:“嗯……”
外貌上改变不,他们可以从性格习惯上来啊!
方远洛好酒,行事豪迈,不拘小节,大大咧咧得有些憨,而傅闻霄恰好相反,傅闻霄滴酒不沾,每日早睡早起,生活作风极好,只差没有枸杞泡红枣,而他生性喜静,除外出就诊之外,并不怎喜欢与人交际,他还颇爱干净,总喜欢将所有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在这些特性之中,最容易下手改变,应当还是让方
方远洛不住点头。
江肃这才将话题转,问道:“你与傅神医已经认识很久吧?”
方远洛恍然大悟。
哦!原来是这回事!
他与傅闻霄相识多年,早已过去双方互有新鲜感时候,而傅闻霄也早就习惯他性格外貌,这时候他若是有些改变,做出些与往日不同反差,那傅闻霄保不齐就要多看他几眼,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喜欢!
方远洛满是憧憬。
江肃本来并想好下步应该怎应对,可今日他知晓傅闻霄早就看破方远洛小心思后,反倒是觉得他们不需要这多计策,这种时候,直球就好吧!
只不过恋爱金玉良言说得好,要先反差萌,再亲亲抱抱举高高,这玩意说总不会错,他们最好还是按照步骤步步来。
江肃咳嗽声,问方远洛:“今晨傅神医看到你时,有什反应?”
方远洛尴尬道:“他没认出来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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