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犯搜查二组还不能说已经将这个案子正式列入调查。七尾和坂本正在帝都大学医学院和医院收集情报。医院事务局说法不能当真,因为无法判断他们是否真将切开诚布公。
公开医疗疏失,并为此道歉——
犯人二度要求内容究竟是什,七尾目前还未完全掌握。至少,帝都大学医院这几年没有发生这类纠纷。大约十年前曾发生过个案例,名患者被诊断为胃癌而接受胃部切除手术,事实上只是胃溃疡,不需要动手术。这个案例已由主治医师道歉,患者与医院也达成和解。
恐吓信若是单纯恶作剧当然没问题,如果不是,那犯人应该有明确而坚定动机。这来,犯人今后可能会提出引发其动机事实。七尾如此推测。
也许,关键尚未出现。
们就没辙。”
“这想,还真有点可怕。”
“是啊,所以才问你这家医院要不要紧。”
“你问,也答不上来啊。像,只是割个息肉而已,应该不会出什离谱大错吧。”
“也只有求老天保佑。”
然而,这想之后,他独自苦笑,种自虐笑。等到案子真成立,自己大概会被调离第线吧。
两年前,曾经发生起大型信贷公司遭恐吓案子。犯人持有公司客户名单,并
两人摁熄烟,回到医院。七尾等他们离开后,才拿下夹在耳上烟。在他们谈话时,他把第根烟丢进烟灰缸,又费番功夫,才点燃第二根烟。
关于MRSA感染,七尾也稍有认识。所谓MRSA,指是葡萄球菌因某种原因而产生抗药性,葡萄球菌本身可说是无所不在,但健康人不会发病。只不过,病菌有抗药性就另当别论,经常在幼儿、老人、住院患者身上发病,由于没有特效药,因此引发肠炎、肺炎甚至败血症而丧命例子时有所闻。光是听到院内感染这四个字,确很容易认定是医院管理不善,但由于无法预测细菌是由谁或是经由何种媒介感染,所以事实上要做到完全预防几乎不可能,最多也只能将发病患者隔离、针对症状予以治疗,只要医院在这方面没有缺失,就不能追究医院责任。就刚才那两人谈话内容,七尾认为帝都大学医院并没有错。只有在判定感染原因明显是出于预防工作不足,以及发病后治疗不当时,才能追究医院责任。
何谓医疗疏失?其实是相当难定义。医事法将其定义为在医疗行为造成有害结果时之所有医疗事故。其中,除不可抗力所造成案例之外,均视为医疗疏失。也就是因故意或过失所引起,但通常不会有故意情况。
依照这种说法,感觉医疗疏失定义相当明确,然而现实中,问题在于是否为不可抗力。官司中所争执,绝大多数都是这点。
至于个中原因,在于患者与院方对事故肇因看法不同。当事故发生时,包含医师在内院方会将其原因诉诸于无可避免外在因素,如疾病特性或患者体质等。相对于此,患者则将问题放在医护人员能力不足、疏忽等个人因素上,这来自然会产生冲突。那封恐吓信便刺激这部分冲突,患者们心情显然因此受到震荡,这种动摇是否也是犯人目,七尾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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