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件是旅行申请表,折成小块,和包装好项链起放在珠宝盒里,是某旅行社固定格式表格,内容显示野野口修曾计划前往冲绳旅行。申请日期是七年前五月十日,预计出发日是七月三十日,可见当时打算利用暑假去玩。
问题出现在参加者栏中所填姓名。和野野口修并列名字是野野口初子,年龄二十九岁。
们马上针对这名女性展开全面调查,结论是此人并不存在。准确地说,在野野口修亲属中根本没有这号人物。合理推测是,他和某名女子假扮夫妇,打算相偕去旅行。
由这三样证据们可以推断,至少在七年前,野野口修有名恋人。姑且不论现在他们关系如何,他应该还对这名女子念念不忘,否则他不会郑重地把两人纪念品收藏起来。
向上司请求对这名女子展开调查。
三村略思索后回答:“老实说,分辨不出。因为要判断是不是某位作家作品,借助就是词汇运用和表现手法。”
他又补充说道:“可是警察先生,《死火》肯定是日高作品。在他写作期间,曾见过他好几次,他总是为还有破解不难题而非常苦恼。如果是以他人小说为草稿,应该不会那辛苦。”
对于这个,不敢再说什,只道谢就起身告辞。但在脑中却出现相反情形。
想,痛苦时候要假装快乐是很困难,但快乐时候要假装痛苦却好办。
影子作家假说并未动摇。
,陈述意见。”
“将主角设定为烟火师傅,这也是日高先生自己创见吗?”
“当然。”
“那您听以后作何感想?”
“感想?什意思?”
不确定她是否和这起案件有关,不过七年前正好是日高邦彦发表《死火》前年,
犯罪潜在因素往往是女人,这句话人们耳熟能详。但针对这起案件,警方却并未深入调查野野口修与异性交往情形。不知为何,专案组内部似乎产生种共识,认为野野口修和这种事扯不上边。或许是野野口本人形象让们产生这样错觉。虽然他长得不是特别丑,却令人很难想象跟他在起女性会是什样子。
然而,们看走眼。即使是他,似乎也有交往密切女性。再度前往野野口修住处调查同事发现线索。
他们找出三件证据。第件是条围裙,格子花纹,很明显是依女性喜好设计,放在野野口修橱柜抽屉里,看得出是洗过、熨好后才收起来。
这莫非是某位偶尔到这屋里来女子,在帮他整理家务时使用?们如此猜测。
第二件是条金项链,连礼盒起用包装纸包着,是世界闻名珠宝品牌,令人看就觉得像是件待送礼物。
“您没想到那确实是日高先生才有创意吗?”
“没想到这个。不过点也不意外,因为写烟火师傅作家并不在少数。”
“有没有哪些部分是因为您建议才修改?”
“并不多。们看过完成稿子,发现哪里有问题才提出来,至于要怎样修改则是作家事。”
“最后个问题,如果日高先生拿别人作品,用自己语言、自己表现手法加以改写,然后让您来读,您能分辨出那是别人作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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