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奇过呀。然后调查过后才发现。”乐景撇撇嘴,兴致缺缺垂下眼睛:“没有什特别理由,只是他想这做罢。”
“他只是个普通为杀人而感到开心愉悦犯罢。”
“告诉神志不清他,你菌子中毒,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喂他喝杯疯狗唾液。”
他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你知道被疯狗咬会得疯病而死吧?”
凯恩斯迷惑点点头。
“那是因为疯狗体液里含有种叫做狂犬病毒东西,这种病毒如果进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样疯病。”
“这种病毒,如果细心保存话,可以在体外存活周时间。而且你知道最妙是什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潜伏周期很长,最高可以达到20年。而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狗抓伤过。”
细语原谅自己表弟,换来表弟感激和……得意。
他眯起双眼,露出个人畜无害笑容。也许是因为他直以来奉行中庸之道太完美。所以才会被表弟小看。在表弟认知里,他直都是个唯唯诺诺“爸宝男”。
虽然父母死他确实松口气,但是毫无疑问他对父母还是有感情,虽然稀薄,但是足够他完成所谓“复仇”。
说到这里,乐景停下来,喝口茶润润嗓子。凯恩斯思考下,问:“你是请杀手吗?”
乐景惊讶问道:“为什这说?”
“当时他没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撑着下巴,双眼弯成好看月牙,“所以两个月后,表弟开始恶心,头晕,全身麻痒,然后几天后开始恐水,怕风,全身抽搐,最后他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出现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后十几小时后,他无比凄惨死去。整个过程只持续短短六天。”
“这六天,直都陪在他身边。”青年笑着说:“狂犬病患者分为两种类型,种是理智全无,另种是全程理智清醒,而那可怜表弟,不巧是后种呢。”
维克多吞咽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谈话:“也就是说……?”
“他全程清醒目睹着自己死亡哦。”青年笑着肯定黑猫想法,随后叹口气,目光颇有些索然无味,“从那以后就发现,杀人真是太简单不过事情。”
尽管理智告诉他不要再问下去,但是维克多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青年:“你认为你表弟故意杀你父母?为什?”
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弱。”
乐景笑起来,他冲凯恩斯摇摇手指,语重心长告诫道:“杀人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条。”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你是怎做?”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喝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只是给他做盘没有熟见手青而已。”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