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耀武扬威时辰,
张牙舞爪各显神通。
听啊,叫唤声声!——祝狩猎大吉,
遵守丛林法则兽众!
——丛林夜歌
“好。有想要书您叫。”他推着空荡荡推车走出去。
路苗苗松口气,老实说她有点社恐,很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她放下沉甸甸菜袋,活动下酸疼手臂,缓缓在书架间穿行着。
这家店里书无疑很多。路苗苗看着那排排书名难得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最后她干脆随手拿起距离她最近本书看起来。
她目光在街两边游走着,突然停在个实木牌匾上不动:开明书店。
这是家书店!
在梦境盛行后,不能让读者入梦传统书店已经彻底被时代淘汰,取而代之是电影公司成立梦书点。
路苗苗已经很久没见到传统书店。和大多数人不同,她很喜欢阅读不能入梦传统书籍。
因为这给予她大胆想象空间。而且能让她静下心来揣摩作者用意。
写下!
她这个原作者穷困潦倒备受鄙夷,而抄袭者却春风得意钱名双收。
这个操蛋世界!
路苗苗漫无目地在大街上游荡,等到她从悲愤中醒过神来,发现早已错过最后班公交时间,而她身上钱又不够打车。
也就是说……她要流落街头吗?
这是西奥尼山中个非常温暖夜晚,狼爸爸睡个白天,醒来已是七点钟。他挠挠身子,打个哈欠,把爪子个个伸展开来,甩脱爪尖上睡意……』
出乎意料是,这是个童话故事。故事主人公是个名叫莫格里狼孩,他在刚学会走路时被狼群收养,作为狼群份子在森林里长大,并认识老熊“巴鲁”,黑豹“巴赫拉”,萨蟒蛇“卡”,老孤狼“阿克拉”等动物朋友们,最后在朋友帮助下他打败老虎席尔汗,战胜入侵红毛狗,
书名字很普通,叫做《丛林之书》①,路苗苗猜这应该是本讲诉丛林探险书,作者是个叫做鲁德亚德·吉卜林英国人。她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大概是个新人。
『黑夜被蝙蝠芒恩释放,
被老鹰兰恩带回家中;
牛群被关进棚栏厩舍,
拂晓前们要通宵放纵。
店里灯火通明,显然还没关门。她立刻抬脚向书店走去,先去看会儿书打发会儿时间好。
推开店门,位年轻男人正坐在柜台处全神贯注地阅读书籍,路苗苗进来没有惊扰到他。
路苗苗悄无声息地走进书架,不想打扰他。
个金发碧目外国人正在把推车上书放到书柜里,看到她停下手里动作,认真地说:“欢迎光临,您想要什书?”
路苗苗厚着脸皮说道:“先看看吧。”
她租房子在城郊,离市区很远,坐公交车都要两个小时,如果是走话,也许要走夜。城郊那里治安很差,她个单身女人实在不敢走夜路。
路苗苗抬头看向城市里漆黑无星天空,街道灯火通明,周身是呼啸车辆和喧嚣人群。
这个城市那大,却不属于她。
她狼狈地抱着袋子里蔬菜,好像在抱着自己最后依靠。
为今之计,是先找到个可以过夜地方,类似于肯德基这样可以24小时营业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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