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4章(2 / 3)

会玩枪男人,确实很有魅力。

越亦晚跟在他身后,听得似懂非懂,挑几把后坐力没有那,又跟着他去挑其他配件。

“这个知道——是八倍镜!“

太子略有些诧异地看向他,解释道:“这个是三倍到九倍,可以调倍率。”

越亦晚轻咳

四面都是敞亮气派金丝楠木展示柜,中间还有各种杂件成排列好,贴着不同标识。

“庆之临走时候,还念叨着真想再来打次猎。”花慕之也走近几步,随手掂掂身旁把步枪:“他喜欢用这款,点22口径,后坐力小打击准,之前干掉过好些兔子和野鸡。”

这还真是知识盲区。

越亦晚看圈,颇有种直男挑口红般茫然感,扭头求助花慕之:“殿下帮把?”

“没有经验话,配把双脚架吧,架霰弹枪或者步枪都可以。”花慕之随手给他拿几把,让他感受不同手感。

——虽然有后现代科技感猎弓,但更多人选择使用步枪。

使用枪支,就势必要抵抗后坐力。

猎装本身需要有减震性能之外,鞋子本身也要有强大抓力和支撑性。

越亦晚少年时期潮牌买不少,对各种鞋子也挺有研究。

他挑双款式还算喜欢,上手摸发觉是尼龙材质中底设计。

职业习惯让他上手就摸面料和裁剪,效果竟跟想象中截然不同。

“这衣服——怎会这轻?”

越亦晚讶异地取件下来,手法娴熟地检查夹层和表面涂料。

花慕之浅笑着看他做这些事情,眼神里带着淡淡欣赏。

“是绝缘材料,防风和保暖性能相当不错。”越亦晚直接上身感受下,赞叹道:“这件衣服,居然比鸽子蛋还要轻,简直是不可能事。”

他在讲解时候,还会随手拿把手枪把玩,不时单手翻个枪花。

动作之干净利落,看就是老手。

枪能射鹿,哪把是用来杀熊,如何使用才能得体而又不失精准,这平日里温文尔雅太子殿下全都能解释清楚明白。

栓式枪机和雷明顿手感为何截然不同,温彻斯特精度有多趁手,似乎也如挑选点心般简单清晰。

他在谈论这些时,身上并没有那种屠夫般嗜血,反而更有种贵族般光环。

不管是在平原还是山地打猎,都容易碰到泥沼和露水,猎靴不仅要防水还要透气,同时还要具备定地抗磨性。

越亦晚左挑右挑,又选两双递给御侍。

花慕之带着他往里走,进入位置比较隐蔽枪械室。

越小王爷显然被这阵仗惊着,下意识地开始数有几排枪械。

这里简直跟展览馆样,各种手枪步枪应有尽有,全部都是合法持有新货。

御侍闻言递给他品牌商送来说明书,果真跟猜样。

『——本衣采用先进PrimaLoftSilverActive绝缘材料,自重仅与三个乒乓球相当。』

SitkaGear这个牌子技术真心流弊。

越亦晚随手把挑好外套裤子递给御侍,又和花慕之去另个隔间里挑猎靴。

现在打猎,当然不会像《还珠格格》里头那样,群人骑着马咋咋呼呼地满林子转悠,全靠下人把动物驱赶到处用弓箭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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