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旭辰懂得很多医学知识,按理说成为魔药师正好。但与此同时,他动手能力max,成为炼金术士也不错。所以,程以华思考会儿,还是决定两个人共同搞研究。这仿佛又回到他们最初那世,他们经常守在起,就着个科学问题辩论思考推演研究,最后终于达成统。攀登未知高峰,这对他们而言不是件艰苦旅程,反而是种很好……约会方式。当然,对着某些问题久攻不下时,这种约会方式就稍显苦逼。
两个人找到应该钻研方向,立刻就有研究动力。他们在成为魔药师或者炼金术士上还是有优势,因为他们拥有系统就意味着不缺材料,再加上他们有着前几世积累理论,哪怕魔药或炼金术本身用程以华话来说是“有些不符合逻辑”,但某些大道是相同,因此夫夫俩很快就上手。
六年很快就过去,沈旭辰魔法等级勉强提上三级,程以华也是废材来袭,嗜血邪王宠妻。有着这样魔法等级,他们走出去,也会被般人称之为“尊敬魔法师”,但那种天然
边稿纸已经堆起来很高。沈旭辰随手拿起张稿纸看起来,发现上面列满公式和函数。
程以华对数学推崇是毋庸置疑,没想到魔法和数学也能联系到起。
“不过,你要不要先休息下?”沈旭辰问。
程以华顶着大大黑眼圈,说:“前面小睡两个小时,现在还不困。已经有点眉目,感谢爱因斯坦创造量子力学。”
夫夫俩苦心钻研数月,好歹都先后成为实习魔法师。沈旭辰不觉得光系魔法只能用于治疗,他想创造出种攻击法术来。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因为他确凝成小柄光剑,可是这柄光剑打过去,连片树叶都打不下来,而沈旭辰体力已经耗尽。要是魔法效果仅是这样,沈旭辰还不如撸起袖子直接和别人打肉架呢。
至于程以华,他依然没有找到暗系魔法新使用方式,只能按照这片大陆上规则来。成为实习魔师以后,他从地底下召唤出致骨架……兔子。这只小兔子蹦跶蹦跶两下,骨架就散,落地,还得程以华重新给它拼凑起来。而且,这只兔子除卖萌,似乎就没有别作用。这想想看也是很悲催呢。
夫夫俩叹口气。算,魔法先摆在边吧,既然成为实习魔法师,他们理论上就可以炼制魔药或制造炼金产物。
在这片大陆上,成为魔药师或炼金术士是件非常难事情,因为这需要传承。如果你没有个好老师,如果你没有足够多材料,如果你没有在魔药或者炼金物上花费足够多心力,那你将无寸进。再加上,大部分稍有天赋魔法师都心高气傲,觉得自己说不定能成为九级大魔法师呢,抓紧修炼还来不及,谁愿意在杂术上浪费时间啊?
这也就造成种结果,强大魔药师和炼金术士很少,但他们非常受人追捧。低级魔药师和炼金术士很多,但他们为大部分魔法师所看不起。说真,沈旭辰有时候都弄不懂这些高傲魔法师在想什。
程以华侧头想会儿,说:“先试试看吧……专攻炼金产物,你专攻魔药?不不不,还是们起来研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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