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晰挑站下车,用他话说,已经下午点,需要找到个地方吃午餐。这里正对着头顶上是联合广场,也算纽约城里比较热闹地方,这附近有几家不错小馆子。出站台,走在长长地铁通道里,如既往,这里有各色街头艺人在卖艺,萧然今天已经看足够多街头艺人,水平当然有很好,可大多数也属意境般般水平,不值得而再、再而三为他们驻足。萧然心里是这样想,但他真、真没有想到,他竟然在这条普普通通十步宽涂鸦地下通道,遇到位惊世天才。
最初,萧然隐约听到远处传来小提琴声。距离太远,走廊里声音又太杂,尤其混着旁边个黑人萨克斯手,所以萧然能听见小提琴声音已经纯属不易,可就是这耳朵,在这种混杂环境中萧然被那声高弦音穿透力轻易虏获,几乎在下刻,萧然拉着林晰向声音出处路小跑过去。
那是个中年流浪
牙广场上买那个冰激凌?就是这个牌子!瞧,蛋卷甚至都是她刚刚做出炉,还热乎嘎巴脆呢。
好吧,部电影带来‘赫本头’成为风靡时时尚,再来便是这个遍布全球意大利冰激凌连锁店。管它这个冰激凌是不是真安妮公主吃过那家,萧然不在意所谓牌子蕴含神马浪漫气息,对他来说,冰激凌本身吸引更大些。
似乎从上高中开始,萧然就没有举着冰激凌在街边边吃边走经历,那似乎成女孩子和儿童专利。但是不得不说,口味这东西很大程度上不会跟着年龄变化走,萧然自认现在也依然喜欢这香香甜甜东西,只是……为顾及周围人眼光吧,毕竟二十来岁大小伙子还举个色彩缤纷甜筒在街上边走边舔,徒惹人侧目。但是在这里……
萧然转身扑向冰柜,用带着轻微伦敦口音英语开点,“要蛋卷做底,草莓、芒果和香草味。”萧然点完,转头看林晰,“你呢?”
“榛果、咖啡和杏仁。”林晰点那叫个溜,看来也早就酝酿好。
然后俩人从冰激凌店出来,人举个色彩缤纷大号冰激凌,相视开怀。不,这点都不滑稽,两个大男人举个甜筒招摇过市怎?刚刚从冷饮店里买冰激凌可不仅仅是他们俩,人家夹公文包、西服革履精英大叔都乐不颠儿举个甜筒边舔边走——这就是文化差异。
俩人边吃边逛,也没什方向目,走着走着,遇到某地铁出站口,林晰看看那门口川流不息人群,抬手看看表,已经过早高峰,中午还没到,转头看看萧然,“你定没坐过,走,带你去坐地铁。”那语气,说得好像纽约地铁是多稀罕东西似。
买两张日通,在蛛网般地铁中,萧然被林晰拉着进行地铁初体验,在轰隆隆噪音中上上下下换过几次车,在狭长被涂鸦走廊通道里也穿梭过几次,然后林晰坐在硬邦邦革面长椅上问萧然,“感觉怎样?”
萧然耸耸肩,“嗯,其实也没什特别。”代步工具而已,他没觉得坐梅赛德斯就会很舒服,也不会觉得坐地铁就浑身难受,“没有红绿灯,挺方便。”
林晰笑着揉萧然头发,他小王子在某种程度上也挺好养,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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