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虽然过去这些女孩是他想都不敢想对象,但如今他已经大不样,自然要好好挑选翻。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送上门不喜欢,得不到却加倍心痒难耐。楼下小娟,人长得水灵,身材也好,无数次半夜悄悄摸进自己房间过。但林胜偏偏放不下同支小队里,对他不理不睬楚千寻。
也许是因为楚千寻是位女大学生,身上带着股他曾经求而不得知识分子味道,在他心底总能觉得能让这样女人做自己婆娘才是最畅快事。
何况千寻如今是五阶圣徒,挣魔种点不比自己少,娶她,不仅能够伺候自己,还能给家里带来多半收入。林胜决定定要把这个女人拿下。
为此,他咬牙花重金买袋白面和韭菜,亲手包盘子水饺。虽然卖像不怎样,但是这年头,白面和蔬菜可是稀罕物,普通人过年都未必吃得起。何况他这样个大男人,亲手下厨煮东西,哪个女人看不得感动得要命?
能力,有机会在这样砖混结构楼房里分到小间独立空间。
住在这个筒子楼内,大多都是三到五阶中低阶圣徒。虽然大家等阶差别不大。但是众所周知,四阶是个难越过坎,能升到五阶,也就意味着这个人将来或许有无限可能。在这个时候多结交下,总是没错。
因而这两日,不管是熟还是不熟,也算是来几位恭贺或是套近乎人。就连住在楼下向抠门疯婆子都手捏着小袋饼干上来象征性地坐下。
“千寻,你将来要是发达,可不能忘咱们这些起熬过来姐妹啊。”满脸雀斑疯婆子单方面把楚千寻升级到姐妹位置,把那小袋只有半个巴掌大,过期不知道多久饼干留在桌面上。
相比之下林胜带来礼物就阔绰得多,如果说曾经这位力量系圣徒对楚千寻态度还有些含蓄暧昧,如今得知楚千寻也同样升级为五阶他,已经按捺不住地表现出明晃晃追求之意。
林胜端来这样食物,自以对楚千寻十拿九
林胜出身在农村个经济不太好家庭中,黄金时代他因为缺少文化知识,只能在城市中建筑工地依靠出卖体力劳动生活。
他力气大,个头高,干活十分勤快,拿着建筑队中头等工资,收入也并不比那些坐在办公室中小白领差多少。但他心中总藏着股自卑,觉得自己和这座灯红酒绿城市格格不入。每天从工地下来,身土灰他挤在公交车上,周围那些衣着光鲜城里人看向他目光似乎总带着鄙夷和厌恶,让他觉得难堪而局促。
谁知魔种突然降临,那些高高在上城里人,突然起从云端中跌落,和他样滚在尘埃里,每个人都搞得灰头土脸。他们会那些英文,电脑,在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作用。只能像他当初那样,在陌生环境中茫然无措地适应,反而是林胜这样具有身力气,还会着不少手艺男人在这个时代大受欢迎。
他还得到力量系异能,黄金时代对他不屑顾地,城市中那些漂亮女孩子们,也围着他林哥林哥地叫着,放下她们清高模样,对他百般讨好。
林胜觉得很满足,他甚至不像其他人那样想再回到过去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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