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未来某天,陆远曾经校友,升任士官阿什丽·威廉姆斯被派遣到“伊甸”星服役。当她发现陆远在殖民地居民中,居然拥有像圣人般无暇名声时,几乎要气晕过去!
分准备。
毕竟现在是新大航海时代,新地理大发现时代!人类总体精神必定是锐意进取、积极向上。怀旧只会是长时期狂飙突进之后短暂反弹,不可能成为社会价值观主流。因此他打算积极参与进去,然后当这股浪潮到达最高点时候,推出自己精心准备、献给全世界礼物——来自十六世纪红酒和雪茄(好吧,又是这个东西),还有来自二十世纪末时尚衣物(还记得某人扫荡银座吗)——总之,整体特点就是,死命贵!
陆远打算为自己将来座舰多准备些资金——诺曼底SR1,这艘全银河系最先进小船,只有百米出头长度,研发费用和造价就高达二十亿星元。
整个临时做出来捞钱计划,还是很符合陆远向“小事儿做大,大事儿做绝”思路。
但人就是那奇怪。
当陆远开始边回忆,边书写时候,回忆从凝滞渐渐变得流畅,他也无法自控沉浸进去。童年欢乐、上学时无聊、寄宿时孤独、高考到大学和工作……很多情景都让他历历在目回想起来。他放下直接从记忆中扒文念头,近百年来,第次打算用手指点点,将这些回忆敲打出来。
或许是因为时间间隔太久,有时候,他记得事情本身,却已经忘记当时感受。
为找回当时想法,他会降落到伊甸行星上,和唐老这样老人攀谈,去城市酒吧厮混,或者干脆与些“网友”聊天。毕竟无论什时代,老年人怀旧,中年人无奈,青年人躁动,都是那永恒不变……
此时陆远,彻底放下捞钱念头,认认真真写起这本书来。
他边写自己书,边通过和原住民交流来寻找最初生活理念,顺带着帮殖民地人做些力所能及运输工作。陆远只当是帮忙,从来没想过从这上面赚什钱,因此认识很多朋友。随着他足迹遍布整个“乌托邦”星系,他在居民中名声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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