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璇有些语塞,人勇气很奇怪,第次
任璇声音很轻,但歌者对于血族吸引是致命,即便是在打斗时,李牧也还是听到,然后他个停滞,就被霍金利摁倒在桌子上。
谭昭不知打哪摸出来副金丝边眼睛戴上,这才施施然坐在椅子上:“他告诉你,他身份?”
任璇咬着唇,轻轻点点头:“知道,他是吸血鬼。”传说中吸血鬼,不老不死,以血液为生吸血鬼。
“他也告诉,是……他歌者。只要变成吸血鬼,就能像从前样走路。”
谭昭当着合格聆听者:“你答应吗?”
霍少笑:“好主意,但不敢,你以为谁都跟你样能打?”
谭昭耸耸肩,刚想回句俏皮话,他设置在任璇身上保护罩被触动:“你说作为同学,们是不是应该去慰问下同班同学?”
霍金利:“……你开心就好。”
两大男人在医院楼下花店买束花,谭昭熟门熟路直接就找到任璇病房,彼时病房门是从里面反锁,他用点巧劲,直接用灵力缠绕进去解开门锁,进门落锁,熟练得霍少频频侧目。
“谁!”
招待他们。”
……你们狼人可真会玩。
说起来,血族在衰弱,狼人其实也样,就单从人形切换上来讲,霍少就显得粗糙许多,甚至都不能自如控制。三只纯血袭击阿曼德那个满月之夜,他们在最初时候甚至能控制自己身形,后来要不是阿曼德下狠手,应该还能维持得更久。
相对来说,狼人衰败更加平缓,更加“润物细无声”点,说不定到哪代,狼人和人生下来孩子就不再能变成狼。
纯血只跟纯血结婚,其实倒像是最原始保存血脉方法。
沈美人救过她,任璇对沈还英是有多层信任,闻言她摇摇头,却又点点头,很是坦诚:“心动。”
平心而论,是下半辈子都坐在轮椅上活着,还是成为不老不死却能自由行走吸血鬼,在没有深入解之前,或许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长生不死吸血鬼时髦值点满,只需要改变饮食作息就可以避免残疾,这听上去确实非常诱惑人,任璇在知道自己腿可能永远都恢复不时,是完全没办法接受,或者说,没有个正常人会平静地接受残缺自己。
她刚才,就像是被魔鬼引诱样,即便知道这样可能太草率,但还是情不自禁地选择相信最后点烛火。
谭昭闻言,推推眼镜道:“那要继续吗?”
已经现出獠牙李牧转头,眼带猩红,已经处于半失控状态。
而躺在病床上任璇,此时此刻眼里是全然恐惧和骇然,在见到熟悉同学后,她立刻叫声,又有些颓丧地倒在床上。
“你没事吧?”
谭昭过去病床边,霍少已经拦住李牧,不大病房里,两人已经扭打在处。
“别打,别打!他……也是想帮。”
阿统,突然有个大胆猜想。
系统:不,你没有。
[那好吧,只是想说预言者这个故事流传千年,会不会在口口相传时候,发生那点小小误差?]
系统:……哦,你可以自己去查。
“反正他们也没有护照,你可以把他们遣送回乡。”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