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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幕 永恒(三)(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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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此刻。

只肉滚滚肉球正在这些食物之间跑来跑去,如果你多观察下,你会发现它正在件将这些货物搬运到距离洞口更深地方,这团肉球长着对翅膀——虽然这对翅膀让人想起新年祭典上烤火鸡,对肥嘟嘟爪子——这对爪子又短又小,好歹总算能吃力地抓住那些箱子,将它们往后拖。然后粗壮后肢,明显有些发育过度,走起路来摆,仿佛不这样就不能迈动它们似,这团肉球每后退步,水桶粗细尾巴就摇晃下,顺便发出吭哧吭哧声音。

如果不是他身上布满紧密、还算漂亮苍白鳞片,以及那两对证明身份犄角话,般人看到这东西说不定会以为看到头河马,而不是头龙。

即使史塔是头货真价实龙,头即使是在龙族之中都十分稀少霜幼龙,当然,他从小就被龙族给赶回来,因为作为头龙竟然不储藏财富,而是热衷于收集些吃东西,史塔父母皆认为这是个耻辱,然后在他能够独立之后天就把他脚给踹出去。事实上也正是这样经历,造就史塔胆小性格。不过他对自己性格还算满意,他对眼下生活也满意,那些人类总是“送”他很多好吃东西,而且这个地方居住起来也十分舒适,当然,除点。史塔毕竟还是头龙,他觉得那些人类居然认为他没有发现他们,这简直是对他智慧种侮辱,事实上无论为是维罗妮卡也好、安列克也好,自从他们进入这片冰川刻,史塔就已经发现这些人类,如果说个人智力与大脑容量成正比话,那史塔智慧大约是隐藏在他那身肥肉之中。

史塔用爪子托着腮帮子想会,似乎才想起自己还有活儿没干完,他从两周前就开始准备搬家,那些人类看起来不怀好意,而史塔从来不屑于和这些卑微生物交手。虽然巨龙们大约都认为他是头胆小如鼠龙,龙族耻辱,但史塔其实不这想,为什要战斗呢?战斗有没什好处。战斗会消耗热量,而他好不容易才收集多好吃东西把养得白白胖胖,犯不着去和那些穷光蛋、乡巴佬冒险者找不痛快,九凤有句古话,史塔直奉为座右铭:光脚不怕穿鞋,而现在他正好觉得自己是穿鞋方,怎能去和那些乞丐混为谈?

总而言之,霜幼龙花费大约两周之间把原本大约只需要两天时间就能搬空东西给统统转移出去,其间甚至还动用魔法——为弥补那些突然睡着而浪费时间。史塔魔法也是独无二,他称之为智慧魔法,其具体原则是——麻烦不要,咒语太长不要,要施法动作不要,太累不要。

剩下,就是史塔大人专属法术。

洞穴清空之后,也变得空旷起来,但只有个地方除外,整个洞窟中央,根冰霜立柱矗立于幽蓝色地面与洞顶之间,这根立柱并非像是那些水流冻结而成冰棱柱,它远远地看起来更像是面梯形冰墙,而在墙正面,镶嵌着个“太阳”。确切说,那是个源源不断向外界散发着光与热事物,四根银环环绕着这个光球,缓缓朝四个方向旋转,而距离光球更远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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