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话是:“迟扬同学,自己作业还没有写完,就不要打扰其他同学自习。”
于是迟扬只能把主卧让给他,自己去闲置已久书房——花十分钟收拾桌面积灰,然后把所有语文书摆摊似摊在桌面上,充当文库,开始写让他迷惑语文试卷。
除中规中矩选择题和诗句填空,还真没有他能确定答案题目。
这大概就是文科魅力。他叹口气,开始看阅读题给文章,边默默地想,现在是十点半,再过会儿何弈该睡觉,他就能回房间领奖。
作者有话说:
来:怎?”
“明天……能不能陪去个地方?”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迟扬尽力耐心地写下最后个字,松口气——何弈对他要求是把笔画分开来写,不连笔,不在横线附近上蹿下跳……
谁上蹿下跳。迟扬放下笔,觉得写字本身比做题要难些——该背课文他都看过遍,虽然不太能理解旁边笔记,但至少能记下来,遇到能套用题目就往上套。
计划有变,鼻炎在阻止更新……双更留到明天吧,今天只有这章,因为《暧昧》现在没有存稿,每天都写六千到万字样子,下午被鼻炎弄得状态不好就用来修之前章节,晚上来不及写,咕咕下,万望海涵。
语文和理综不样,他不能保证做出来东西完全正确——但如果按照他之前那种做法来做,整张试卷都要空着。
何弈问过他为什只写能做对,是不是脱离能参考原题就筹莫展。答案当然不是,他只是能记住做过题,如果真做对那以后就不用再看。
就像小时候他玩数独,也是这玩过就记住,记很多年。
公式背过,知识点也理解,他好歹看个多月何弈书和笔记——虽然当时他兴趣并不在知识点本身,只是单纯地对男朋友东西感兴趣,但还是记住,记住就能多少用进题目里。
只是他觉得索性空着,让何弈给他讲遍,自己再做遍,劳永逸,效率比较高——虽然今晚何弈最后也没给他讲题,并且建议他洗完澡早点睡,不要再来打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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