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遇害前,还踹他老婆。”大宝继续补充。
“所以,这应该是起激情伤害引发死亡案件。”说。
“有定道理。”主办侦查员说,“不过,们没有证据,没法甄别他老婆张越是不是凶手,没法定案啊。”
“有办法。”笑眯眯地从包里摸出个放大镜。
这是个金属边、红色木柄、造工精细放大镜,是个叫作包包好朋友送给生日礼物。看来这个时候它要派上用场。
第二,用砖头打击头部,会造成比较严重伤害,但是死者只有头皮和头皮下有个血肿,颅骨没有骨折,硬膜下没有出血,脑组织挫伤也很轻微,这说明行凶者力气很小。综合这两点,认为凶手应该是个女人。”
“那什女人会杀他?”主办侦查员接着问,“调查中没有发现他有什不正当男女关系啊?”
说:“这就是要说第二个问题。凶手应该和死者熟识,关系非常亲近。们可以把现场重建下:死者被人用砖头打中枕部,然后倒地,他拿着枪也就掉落在旁。凶手捡起枪,对着他腿部打枪。”
“死者是处于躺着体位被打?”大宝插话道。
“当然,也可能是坐在地上。”说,“弹道和腿骨几乎是平行,方向从下往上。枪有那长,除非死者双下肢是平放,不然不可能形成这样创道。”
说:“死者制作这支枪有个缺陷,就是扳机盒没密封,会有火药从扳机附近
“有道理。”大宝像是在和说相声,“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关系亲近?”
接着说:“既然在这个过程中,那几个已经被排除嫌疑人说没听见动静,说明死者并不惧怕凶手,他认为她不敢开枪,他不需要对她进行抵抗,他不需要叫喊呼救。中枪后,因为高度惊恐、大量失血以及酒精作用,他也没能发出叫喊声。”
见大家都在奋笔疾书,记录分析,便喝口茶,顿顿,留出他们写字时间,然后说:“第三个问题,认为凶手住址,应该是在现场往西百米左拐弯那个巷道。结合现场环境,如果凶手往东走,必然要经过胡黎苗哥哥家,而且走到离现场三百米外,至少需要分多钟。那听见枪声后二十秒就出门几个人,肯定可以看见。如果凶手往西跑,二十秒时间,能跑百多米,如果经过那个巷口继续往西,她同样会被东边数百米几个人看到身影。所以,凶手应该在这二十秒时间内,恰巧拐到巷道里。看现场,因为公共厕所阻隔,几个打麻将人看不见那里。”
“那个巷道里住七八户人家呢。”侦查员说,“包括死者自己家。”
笑笑,说:“第四个问题,你们有没有想过,凶手为什要打死者呢?说是打,不是杀。当时死者躺在地上,由于酒精作用,并没有多少反抗能力,如果凶手想杀人,随便打哪里都可以杀人。为什她要选择最不可能死人地方——腿部呢?当然,打断股动脉这个结果,是出乎凶手意料。结合你们调查,死者喝多酒之后,就会用脚踹他老婆,还会满村到处跑,惹是生非。那最恨他这条腿、最讨厌他满村跑人,因为这事儿最没有面子人,肯定是他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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