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和林涛同时坐下,接着说,“如果死者是躺在地上,凶手是可以形成这个方向创口。但结合刚才说第三条,凶手不可能在刺伤死者同时把后背,bao露给死者,让喷溅血迹喷在后背上,而前胸点儿没有。这是不可能完成动作。更何况,个娇小女人怎可能把个彪形大汉按倒在地上刀捅死呢?”
“还有,现场没有明显搏斗、倒地过程痕迹,周围物品和环境也不允许有这个过程。另外,补充个第五点吧。”林涛说,“们听取丁兰在第时间到案后叙述,可以说和们现场重建情况完全吻合,没有点儿谎话。如果是杀人后伪装,自然会漏洞百出。综上所述,死者是z.sha无疑。”
“那他为什要z.sha呢?”名小侦查员插嘴说。
“这个问题不专业。”扑哧笑,说,“这是网络上很多
”张局长说。
说:“这只是第二条。现在要说第三条,就是衣着检验。从邻居赶到现场后,就证实死者是穿着件绿色T恤,经过们检验,这件绿色T恤胸前与创口相对应位置,没有裂口!”
“这难道不是说明死者是被人杀死后,又伪装穿衣吗?”所长问。
摇摇头,说:“首先,根据现场血迹形态,死者倒地后就没有被拖拽痕迹,没有移动。其次,如果是死者死后穿衣,别忘现场有那大片血迹,血迹会留下痕迹,而且衣服所到之处都会沾有血迹。然而,们看到衣服只有前胸衣角处有血迹。”
“说明刀子捅进胸口时候,衣服是被掀起来,,bao露出胸口。”大宝说,“这点倒是没有想到。”
点点头,说:“人在冲动z.sha时候,有可能会掀起衣服再捅自己。们办理很多z.sha案件,都有明显掀衣,bao露自伤部位动作。试想,如果要杀人话,有必要掀起人家衣服再捅吗?”
“没必要。”指导员清晰地回答反问。
接着说:“现在要说第四点,也是法医判断是否自伤关键点,就是刀伤形成方向。先来描述下死者胸·部刀伤。这是处单刃刺器形成损伤,和们在现场提取水果刀完全吻合。刀伤位于第四、五肋骨间隙,胸骨和乳头之间,方向是外侧钝、内侧锐。创道方向是基本水平略向下点儿,刺入胸腔。”
把桌上张纸拿过来,折成把匕首样子,比画着说:“如果是z.sha,右手握刀,刀刃朝小鱼际方向,朝自己捅,很自然动作就可以形成这样创口。”
说完,又站起来,拉起坐在旁边林涛,说:“如果是别人捅,两种方式,第种是虎口握刀,刀刃朝前,那捅位置般是在腹部,如果是在胸·部,创道方向应该是‘上挑’而不是‘下压’。如果是握刀刃朝小鱼际方向,扎在人身上创道方向是‘下压’,但是下压角度会比较大,而不可能基本水平。死者身高是175厘米,丁兰身高是160厘米,而死者中刀位置是大约131厘米高度。如果是丁兰捅,很难在这低高度上使刀刃保持与地面平行方向插入死者胸腔,这是种很别扭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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