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激情杀人。”刘支队说。
“从犯罪行为来看,动机很有可能是激情杀人。”说,“从罪名上看,觉得用‘故意伤害致死’更为恰当。”
“可是这个案子,们该从哪里下手?”刘支队问。
“显而易见。”说,“犯罪动机明确情况下,结合死者具体情况,肯定是要找镇子里人。之前,解过情况,这个镇子人口流动非常少,结合开始判断死亡时间以及现场相对于镇子地理位置。觉得,大家现在要找是本镇子人,在那特定四个小时时间内,从外地回到镇子,或者从镇子准备去外地人。还有个关键要素,就是这个人肯定是个男人,而且比死者还要强壮,至少他要打得过死
”林涛抢答。
“不对。”说,“是两条。个平面撞击个弯曲条形骨,有可能会形成条骨折线,也有可能会在骨受力面两侧各形成条骨折线。”
“对。”大宝附和。
说:“但是们可以看到,死者肋骨,有根断成四截,也就是说有三条骨折线;还有根甚至有四条骨折线。这就说明,作用力绝对不可能只有次,而是多次。第次作用力导致肋骨骨折,第二次作用力在肋骨断端再折断段,第三次又在断端折断段。这就是根肋骨多处骨折形成机制。”
“你好像说服。”大宝笑下。虽然是自嘲般微笑,但绝对是这几天以来,大宝脸上第次笑容。
“还没说完呢,刚才们分析些细节,现在们要从大体规律上分析。”心情大好,说,“交通事故导致损伤,凭经验,就是以生前擦伤为主。因为交通事故中,力量大小来源于速度,速度带动人体着地,必然会形成擦伤。在所有交通事故中,尸体身上都会有多多少少擦伤,尤其是四肢关节这些容易着地地方,擦伤会更明显。可是,牛建国尸体上,除左侧颞部这衬垫伤存在擦伤以外,没有任何擦伤存在。所以,在第眼看到尸表时候,就坚信这不是起交通事故。原因很简单,尸体征象违背某种死亡大体规律。”
“所以,牛建国就是被反复打击致死?”陈诗羽说。
说:“还原现场是这样:凶手先是拳击牛建国面部,导致他倒地,然后用脚踹到死者头部和肩部,形成头部和肩部、上臂损伤。因为头部受伤,牛建国会下意识上举双手保护自己头。这时候,凶手踹击就着力在死者身体右侧面、腋下到腰部。在凶手反复踹击导致死者重伤后,死者有可能会自己回到家里爬到床上,也有可能是凶手把死者架回家里。”
“很精彩。”刘支队说,“根据你上面说六点,现在也坚信这是起命案。”
“命案也有很多种。”说,“这起案件中,们可以肯定是,凶手不是谋杀。凶手没有准备工具,没有攻击死者致命部位。只是因为没有控制好力度,导致死者死亡。在般人眼里,这样损伤其实也就是为造成伤害结果,而并非死亡结果。可惜,死者个体耐受力比般人要差,损伤也较般伤害更严重,这系列因素,导致‘死亡’这个本来不应该出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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