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3日。
楚原大学命案七十二小时后。
据知情人透露,被害人父亲郝广德在这三天里几乎找遍每位和他有来往省领导。他进门后不说话,先痛哭,哭到老泪纵横、声音嘶哑,让省领导深刻体会到他丧女之痛,然后他才宗件地描述他和女儿之间快乐往事,说到动情处,他天真得像个孩子,哭泣得也像个孩子。最后,他说,市刑警队工作不力,过这久还没破案,如果女儿冤屈不能伸张,凶手不能得到严惩,他死也不瞑目。郝广德表演起巨大作用,多位省领导批示,必须不惜余力、快速地侦破青年公园和楚原大学命案。
这份沉甸甸压力让刑警队里乌云笼罩。沈恕办案子向要求证据确凿、证据链完整,坚决反对刑讯逼供。否则在这让人喘不过气压力下,极少数好大喜功公安人员可能会直接把于敏洪抓捕归案,安排叶倩玉和蒋文荟作为人证,他购买弩箭作为物证,他出现在周天成案现场行径作为“行为证据”,再“想方设法”取得于敏洪口供,件“铁案”就办成。“上面”高兴,被害人家属满意,刑警队立功受奖,皆大欢喜。
可是这种“皆大欢喜”结局从来不是沈恕想要。如果说在某些领域里取得成功人必须具有“偏执”个性,那沈恕对证据、真相、程序、正义偏执程度,是从警十几年里所仅见。
吵醒妻子?理论上可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却不是容易事情。
于敏洪确实给刘晓晓购买人身意外险,而且刘晓晓对此并不知情。这是个重大疑点,却无法作为坚实证据。毕竟刘晓晓到现在还活得好好,警方不能根据未来可能出现犯罪来锁定嫌疑人,这简直荒唐。
于敏洪购买弩箭倒是不假,可是目前市场上到处都充斥着同款弩箭,估计在楚原市有近万把,如果硬要说于敏洪手里弩箭就是杀死周天成和郝问凶器,显然过于武断。何况于敏洪主动上缴他购买弩箭,说他当时是出于兴趣买来,过后没用过几次,把弩,十支箭,有收据为证,支箭没少。
这使得警方陷入被动境地。
最让警方难以索解是,如果于敏洪真是凶手,而他最终目是杀害刘晓晓骗取保险金,那前面两个枉死人就是他障眼法,以转移警方视线,这样,他在最终害死刘晓晓时,就不会被警方怀疑。
按照《让死者闭眼》里情节,其作者刘晓晓将在四十八小时后遇害,而凶手就是于敏洪。
有周天成和郝问案前车之鉴,如果再斥责这个猜想荒唐透顶而置之不理,那就是警方渎职。但是,刑警队又不能派出警力对刘晓晓进行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或者把于敏洪延期拘押,直到四十八小时期限过后再释放,
但事实上,周天成和郝问之死,都与刘晓晓作品高度吻合,这使得警方在侦破伊始就留意到于敏洪。这和他意欲瞒天过海初衷互相矛盾。他又何必多此举?
如果凶手不是于敏洪,而是故布疑阵把警方注意力吸引到他身上,那于敏洪这些疑点重重行为又如何解释?
团乱麻。
二十四小时后,无所获刑警队释放于敏洪。挫折感充斥在每个人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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