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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逍遥 > 曾国藩传 > 第二章 为什么要“学做圣人”

第二章 为什么要“学做圣人”(3 / 13)

北京之后,曾国藩交很多朋友。他两个最好朋友都说他身上最大毛病是傲慢。陈源兖说他“无处不着怠慢之气”(15),就是说你从脑瓜顶到脚底跟,每个毛孔都散发着傲慢气息,人家跟你交往,第感觉是你这个人很傲,而且“自是”,也就是说什事都认为自己对,听不进不同意见。曾国藩另位畏友邵懿辰则说曾国藩“慢,谓交友不能久而敬也”(16)。也是批评他傲慢,说他刚刚与人认识时候,还显得很谦逊,但是与人交往时间久,就不自觉地露出傲慢本色。

因为修养不好,脾气,bao躁,曾国藩到北京头几年经常跟人发生冲突。有次他跟个同乡—刑部主事郑小珊,因为某事意见不致吵起来,隔着桌子就要动手,大家给拉开后,还彼此指着对方鼻子破口大骂。曾国藩在日记当中说是“肆口谩骂,忿戾不顾,几于忘身及亲”(17),骂很多非常难听话,甚至于都“问候”对方家人。曾国藩后来非常后悔,因为这种举动实在是有辱斯文。

第三个毛病是“虚伪”。当然这种“虚伪”不是指他多大*大恶,而是指他跟普通人样,在社交场合容易顺情说好话,发出些言不由衷赞美,而且还喜欢夸夸其谈,不懂装懂。邵懿辰有次对曾国藩说,你缺点,除“自是”外,还有条,就是“伪”,“谓对人能作几副面孔也”(18)。

曾国藩年轻时候,这个毛病确实很严重,比如他道光二十二年(1842)十月初四日日记说,有个叫黎吉云朋友来拜访他,“示以近作诗。赞叹有不由中语,谈诗妄作深语”。黎吉云到家里来拜访他,拿叠刚写诗,请曾国藩点评,曾国藩感觉这诗写得不怎样,但是开口,却言不由衷地夸奖起来。说着说着又开始显示自己在诗学方面素养,说些故作高深话。把黎吉云送走之后,曾国藩反思刚才自己言谈举止,感觉脸上有点儿发烧。

以上三点,曾国藩认为自己还有大缺点,必须改过,那就是“好色”,爱看美女。比如有次他在朋友家看到主妇,“注视数次,大无礼”(19)。

翻开曾国藩日记,们会看到他责备自己“宴起”“无恒”“太爱出门”记载到处都是:

无事出门,如此大风,不能安坐,何浮躁至是!

心浮不能读书……

自究所病只是好动不好静。

今天看来,这似乎有点儿可笑。血气方刚、刚过而立他,见到美女自然会多看几眼。这不过是正常本能反应,然而在那个时代,曾国藩却认为这是个严重问题。曾国藩日记中多次记载自己犯这样“错误”。

道光二十二年(1842)十二月,曾国

晏起,则无所作,又虚度日,浩叹而已。

凡此种种,不而足。

那时候曾国藩还有个爱好,就是爱看杀人。曾国藩住在城南菜市口附近,清代时候那里是刑场。所以曾国藩隔三岔五,就和朋友们起去看杀人。

曾国藩性格中第个毛病,就是静不下来,生活不规律。

第二个毛病是为人傲慢,修养不好。如前所述,曾国藩是同学中唯进士,又点翰林,因此难免觉得自己很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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