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这个大个子可凶呢!”中年女人附和说,“他边打边骂骂咧咧,说是这个小个子撞他不道歉,说要废他。”
“他们……他们在说谎!完全是在说谎!”冯斯急,“这家伙确实是小偷,他偷手机,不信你们可以验指纹,手机上定留他指纹……”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不说,脸色下子变得很难看。因为他发现,小偷手上赫然戴着副白色布手套。在这样个气温还比较温暖十月白昼,小偷竟然戴着手套。
“有皮肤病,出门都得戴着手套。”小偷对着两名警察解释说,“你们可得替做主啊,被他打伤,现在胳膊都抬不起来!”
“根本没有弄伤他胳膊!”冯斯急忙辩解,但警察毫不客气地抬起警棍对着他。
出些诡异画面:他变成骑着白马光头唐僧,身边姜米忽而满脸猴毛抓耳挠腮,忽而肥头大耳嚷嚷着“饿”,忽而脸忠厚地贴上来“师父,二师兄又被抓走!”……
这番有趣联想让他忍不住笑出来。就在这时候,他忽然感到自己衣兜好像被碰下,侧头,身边个瘦削青年正在快步离开。他连忙伸手摸衣兜,发现装在衣兜里手机被摸走。
那个青年是小偷!冯斯大怒,迈开步子追上去。对方发现他在追赶,也跑起来,但常年打篮球冯斯显然有着更快短跑速度,很快就追上。他发现这个青年慌不择路,竟然跑到寺里个死角,再也无路可逃。而这里也并没有埋伏什帮手,附近只有对神情淡漠中年男女。
他妈这两天手正痒呢,冯斯想着,捏着拳头扑上去。那个瘦削青年自然不是他对手,三两下就被打倒在地制服。冯斯拿回手机,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报警,却发现不远处已经有两名巡警走过来。
正好,省得麻烦,冯斯想着。
“闭嘴!”警察喝道。
这是个阴谋!冯斯刹那间明白。这个小偷按理说应该对附近地形十分稔熟,不可能愚蠢到自己跑进条死胡同,他之所以要跑到这里,目就是这里偏僻,没有其他游人,现场正好可以安排仅有两个“目击证人”——这男女两个中年人,他同伙。他们很容易就能制造这样个假象:冯斯因为丁点小摩擦追打个青年人,并且把他打伤。
他们目是什?冯斯想,就是为把弄进局子里以便干扰行动吧?可恨自己这几天玩得太惬意,完全失去最基本警惕性,居然就这样上当。
“跟们回去慢慢说吧。”警察冷冷地看着他。
冯斯面带苦笑,不再徒劳地
巡警走到他跟前,喝令他放手。冯斯听令乖乖地松开手,然后说:“这个人是个小偷,刚刚偷手机跑到这里,制服他后抢回来。”
他伸手指指旁边那对中年男女:“这两位可以作证。”
警察脸色和缓些,转向那两名目击者,但他们刚开口,冯斯就觉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
“没那回事,手机直在那个大个子手里,”中年男人伸手指冯斯,“看见他直拳打脚踢追着这个小个子过来,直都是他在打人,人家没还手。”
“你说什?”冯斯只觉得血往上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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