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冯斯敏锐地捕捉到这个字。
“在们家族,曾经有位舅舅,附脑力量很强,虽然比不上四大高手那厉害,但也被认为是家族希望。于是他拼命地练习,拼命地提升力量,不断刺激附脑。结果附脑越来越活跃,对‘酒’用量也越来越大,终于到最后失控。为不把家族人都杀光,他赶在自己彻底发疯之前z.sha。”丁骞说。
丁骞说得很平淡,但其中包含无奈与疯狂仍然让冯斯阵阵不寒而栗。姜米忍不住轻轻叹息声:“做守卫人真难啊。每个人都像是只工蜂,生活里除蜂王之外,再没有别念想,简直就是……没有自己灵魂。对不起,小帅哥,只是想到哪儿说到哪儿,没有别意思。”
“明白,其实你说是对。”丁骞对姜米态度倒是挺不错,“但是生下来就那样,也没得选啊。”
丁骞很快手脚麻利地配好‘酒’,替刘岂凡注射大剂量药物。半个小时之后,刘岂凡才慢慢地恢复过来。
所以说出这番话时候,显得有些冷漠。但冯斯听完,还是心里颤。他和丰华明打交道时间其实很短,对他妻子和儿子更是几乎没有留下什印象。但是丰华明为守护藏在地下河里魔仆,三十年如日地留在这个偏僻地方,把自己锋芒全部隐藏起来,直过着平庸而乏善可陈生活,那股子韧性还是让他情不自禁地心生佩服。
这个世界里,好像就没有什“个人”概念,冯斯想,几乎所遇到每个人,都是为家族使命而活,这种工蚁样生命真是让人感到不舒服。
他定定神,好容易才想起当下最要紧事情:“对,你刚才说地下室?这房子里还有地下室?”
“有,入口就在站长卧室床底下。”丁骞说。
“没准‘酒’就藏在里面……来,帮个忙,把这个‘老太婆’尸体也暂时搬到地下室里去,”冯斯招呼丁骞,“人家只不过是个中年妇女,打扮下还挺显年轻,别老是老太婆老太婆!”
“马虎算是控制住,但附脑还是很不安分,不知道什时候又会捣乱。”刘岂凡苦笑着,“而且,虽然能够感觉到有股强大到难以置信力量贮存在附脑里,却根本不敢去动用,碰都不敢碰。”
“还是你之前说:这种力量以你身体根本不能驾驭?”冯斯问。
刘岂凡点点头
“怎也不会比这位姐姐还年轻吧?”丁骞瞪他眼,“吃着碗里望着锅里……”
“这年头小屁孩真是张嘴就胡扯,从哪儿学来!”冯斯狼狈不堪,身后姜米发出幸灾乐祸笑声。
运气不错,地下室里果然找到“酒”,而且数量还相当大。冯斯看着眼前堆瓶瓶罐罐和针筒,才发现自己虽然也目睹过那几次“酒”使用,自己却从来没有操作过。正在犯愁,丁骞已经低下头,借着冯斯创造出照明灯不声不响地开始操作。
“你居然会配‘酒’?”冯斯很惊讶。
“家族人少,小孩子也得多干点力所能及事情。”丁骞回答,“不过,这个站长居然会屯那多原料,而且从针筒和量杯容量来看,估计他平时用得也很多。看起来,他附脑反噬力量也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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