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半刚到,他瞥眼节目单,第场秀马上开始。弗雷迪·脑积水也会来这儿表演,不过演出时间很短,价格也没那贵。他没准还记得,杰森心想,也可能不认得。既然连希瑟·哈特都认不出,这世界上恐怕也不会再有人能叫出名字。所以,还是趁早死这份心吧。
吧台前只有把椅子还空着,他坐上去。过老半天,男招待才注意到他。他点苏格兰威士忌兑蜂蜜。小块黄油浮在酒中。
“共是三美金。”招待说。
“记在——”杰森马上意识到说错,他掏五块钱。
随后,他注意到她。
生。”激皮·迈克听上去充满困惑,“此时此刻,不能——”
“毕竟很久没去。”杰森打断他,“你能给订张桌子吗?对着酒吧前头——”
“蓝狐狸酒吧客满,塔夫纳先生。”激皮·迈克声音变得低沉而厚重,“非常抱歉。”
“张桌子也没?”杰森问,“什价位都没?”
“抱歉,塔夫纳先生,张也没。”他声音渐渐消失在极远地方,“两周后再打给们吧。”老好人激皮·迈克挂电话。
和他隔着好几把椅子。他们曾经有过段故事,他有些年头没见到她。虽然年纪大很多,但她身材还是保养得很好。露丝·雷。有缘千里来相会。
露丝·雷有个特点:她很聪明,从不会让自己皮肤晒太多阳光。没有什比阳光更能加速女人皮肤衰老,这道理可没几个女人明白。在露丝·雷这样年纪——杰森估计她现在三十八九岁,阳光会让她皮肤像起皱皮革样粗糙。
另方面,她穿得很得体。衣着很好地衬托她那完美身材。真希望岁月能放过她脸庞……好在她长发依然乌黑秀丽,清爽地在脑后挽成个髻。眼帘上人工睫毛扑闪,脸颊上紫色条纹发出辉光,仿佛曾在幻境中被老虎厉爪摸过。
在他记忆里,露丝从未难看过。此时她未戴眼镜,身穿袭莎丽,色彩炫目,赤着脚,跟过去样,她把高跟鞋不知踢哪儿去。露丝·雷,他咀嚼这个名字。自己缝制衣服。有外人场合,从不戴双光眼镜……不算外人。她如今还在读“每月书”吗?她仍对那些无聊小说乐此不疲吗?她喜欢那些以普通而又怪异中西部小城镇为背景小
沉默。
去他妈耶稣基督,杰森心说。“老天,”他大声喊道,“该杀老天。”他不由得咬紧牙关,牙龈三叉神经传出波波痛感。
“老大,有何新指示?”出租车发出单调询问声。
“拉斯维加斯。”杰森愤愤地说。得试试德雷克武装酒店内利耶·梅尔巴酒吧。有阵子希瑟·哈特在瑞典,跟人谈情说爱正欢,那段时间他在这家酒吧可交不少桃花运。这地方有不少上流社会妞儿出没,她们好赌,乐饮,爱看艺人表演,钓他们上手。既然蓝狐狸酒吧——以及其他类似地方——都对他关上大门,为何不试试这地方呢?退万步说,他又有什可损失呢?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靠在德雷克武装酒店楼顶停机坪上。晚间寒风瑟瑟,杰森冻得发抖。很快,他走上皇室地毯,穿过大厅,走进内利耶·梅尔巴酒吧,里面暖光摇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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