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演得也好?这简直是全面压制,让人惨不忍睹屠杀。”
这会是今晚大遗憾,不过布兰特雷不准备在剧评里提到这点,他不觉得这是黛德丽错,她是优秀,只是珍妮弗.杰弗森——这个毫无名气女孩实在是太非人。
“她简直就是个怪物。”想到帕特里评语‘那女孩有种魔力’,布兰特雷喃喃地说。“她不可能就只是这忽然间从某个咖啡厅蹦出来吧?”
和《CSI》观众样,他也本能地拒绝相信珍妮弗是初涉舞台,在布兰特雷看来,这种水平表演,不经过成千上万次舞台锤炼,是不可能展现出来。
经过这番对手戏以后,律师比利和记者玛丽也上场演出自己独舞,在这两段中,洛克希并没有出场,布兰特雷发现自己无法集中精神,总是在想洛克希该在哪段回来。
动作,但也没有‘看到’他们,意识到他们存在,所以现在她就是个想要脱罪但是不知道该怎做,非常迷茫女罪犯。
问题在于两点,第,洛克希要比维尔玛美貌很多,即使她穿得破破烂烂,客观地说她就是要比维尔玛好看。以至于这种强弱对比就没那明显,人总是慕强,这个社会又非常崇拜美色,假使个肥婆穿着皮裘,和个穿着校服美女走在起,90%以上看客都不会认为肥婆是强者,反而会认为她丑态毕露,美女则是清水出芙蓉。
维尔玛不肥,但她真不好看,黑人当然有美女,只是她并不是其中员,这不是她错,只是先天条件限制。以至于这里给观众种出戏感,他们会本能地迷惑:你维尔玛牛什?你不就是个靠美色混饭吃舞女吗?洛克希比你漂亮这多,在她跟前你有什好牛?
紧接着就是质疑:为什维尔玛都能红而洛克希却是无名小卒,这是不是不太合理?
当然,这些想法可能只是个闪烁,随后观众会说服自己:‘这是出戏嘛!’
当然,比利演员年轻英俊,唱功也不错,玛丽表现也是可圈可点,但他们在洛克希跟前,就像是门市面包遇到法式手工甜点,当然大部分时间你是满足于面包,只是刚吃过豪奢甜点时候,你自然会无心欣赏面包朴素。
布兰特雷并不喜欢自己将做出结论,但在‘没有洛克希日子里’
但就是这个自说服,让观众就此出戏,观看情绪受到影响,不再投入,而是用审视心情看待剧目。
如果说这还是没办法事,只是因为珍妮弗太过漂亮,超出百老汇平均水平话,那第二点就确是维尔玛错——或者还是洛克希错。其实维尔玛演得不能算差,黛德丽演技在百老汇也算是中游,可唯问题是,洛克希演得太好。
她有多自然,维尔玛肢体语言就有多僵硬,她小心翼翼有多生动,维尔玛高高在上就有多做作,观众能明确地感觉到,维尔玛知道自己在演戏,也知道自己在硬拗着演这段不是很合理剧情,她甚至也知道观众知道这点,但还坚持在硬拗。
观剧气氛已经是被破坏得有点明显,这种荒谬感让不少观众都低声和同伴讨论。布兰特雷就听到几声低沉评论。
“她要比她漂亮多,演得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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