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十四个主审大堂上,个个正襟危坐,不苟言笑,气氛极其庄严肃穆,使得原告感到极其压抑。吕家小姨娘战战兢兢,几乎说不完整话,倒是孩童还好,无知无畏地睁大眼睛左顾右看。
案情实在太简单,先核实原告身份,又核实词状内容,都不须费什心思,让十几个主官上来坐审简直有些浪费资源。
但这就是对大案重案表达慎重之意十三司会审!制度就是制度,律法就是律法,是很严肃,来不得半点马虎!
按般环节,下面就该传被告上堂。但李大人身为正五品*员,在现阶段可以接受私下里质询,但有不正式过堂受审特权,除非证据确凿后再请天子亲批捉拿审问。
李大人不到堂,也不是没有替代办法。于是刑部便派出差役,去五城总院将吏员、狱卒叫来几个,以证实李佑是否确有捕捉无辜、滥施刑罚事情。
。圣谕有条不紊地按着流程经历司礼监文书房、内阁、六科中刑科,又被刑部左侍郎赴宫中刑科画题取回。之后刑部办完,还要复奏刑科,这才算是彻底结完公事流程。
对刑部来说,这次意义不仅仅在于有压制李佥宪手段。这李佑太强势,生生要夺走京师普通案件审理大权,尚书可忍他们不可忍!
而另方面,审理登闻鼓之案,快成刑部十三司集体娱乐。这些年来,审理*员案件都依照惯例归都察院负责,难得这次刑部可以揽到单业务,免不有几分兴奋情绪,也是人之常情。
当然,大家心知肚明,这事从本质来说还是李大人被政敌修理,绝对有人故意推动此事。
但律法就是律法,是很严肃,来不得半点马虎!如果李大人行事公正无私,又怎会给人可乘之机,所以也怪不得别人!
其实所有主审都明白,从审案角度而言,发展到目前已成定局。那制造出事端人只怕早已算计好,李大人将在律法面前在劫难逃。至于最终什结局,还得看朝堂角力情况,不是他们这些审案官可以决定。
常侍郎心中暗暗得意,经此案,他可以说是名利双收。正当等待“被告”上堂空当里,忽地见到有位锦衣卫官匆匆进入大堂,对着他拱手为礼道:“乃今日登闻鼓当值者,护送击鼓鸣冤之人到此!”
刑部诸官面面相觑,这敲登闻鼓几年不见个,怎出就是连续出?再说都察院才是第受理衙门,怎又送到刑部来?
只听那锦衣卫官解释道:“今日鸣冤者与初六那日及其近似,都是状告巡
开始审理之日定在十月十日。
案情并不复杂,但主审阵容庞大,在刑部左侍郎主持下,十三清吏司郎中汇聚堂,分排列坐。刑部尚书身份较高,不会参与这庶务。
刑部十三司会审这个审案规格相当高,比之规格更高只有刑部尚书参加三法司会审、暑前秋后大审以及廷审。
堂上品级最高*员乃是刑部左侍郎常铎,他是这案子最知情人之,同时他也是刑部会审登闻鼓案件最有力推动者。不用审也明白怎回事,某排名靠前阁老早与他通过气。
看看左右,各司郎中均已到齐,常侍郎声令下,传原告上堂。依旧是弱不禁风吕尚志小妾和吕家幼子两人过堂。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