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英文信容许他坦白地写“亲爱唐小姐”、“你极虔诚方鸿渐”。这些西文书函平常称呼在中文里就剌眼肉麻。他深知自己写其文富有黄国人言论自由和美国人宣言独立精神,不受文法拘束,不然真想仗外国文来跟唐小姐亲爱,正像政治犯躲在外国租界里活动。以后这个多月里,他见唐小姐七八次,写给她十几封信,唐小姐也回五六封信。他第次到唐小姐信,临睡时把信看遍,搁在枕边,中夜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遍。以后他写信渐渐变成天天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桩趣事,想起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切切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还要写,例如:“今天到行起许多信稿子,到这时候才透口气,伸个懒腰,a-a-a-ah!听得见打呵欠声音?茶房来请午饭,再谈。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如:“这封信要寄给你,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只留这小方,刚挤得进心里那句话,它还怕羞不敢见你面呢。哎哟,纸——”写信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无,比不上见面,到见面,许多话倒竿不出来,想还不如写信。见面有瘾;最初,约着见面就能使见面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子。渐渐地恨不能天天见面;到后来,恨不能刻刻见面。写好信发出,他总担心这信像支火箭,到落地时,火已熄,对方收到只是段枯炭。
唐小姐跟苏小姐来往也比从前减少,可是方鸿渐迫于苏小姐恩威并施,还不得不常向苏家走动。苏小姐只等他正式求爱,心里怪他太浮太慢。他只等机会向她声明并不爱她,恨自己心肠太软,没有快刀斩乱丝勇气。他每到苏家次,出来就懊悔这次多去,话又多说。他渐渐明白自己是个西洋人所谓“道义上懦夫”,只怕唐小姐会看破自己品格上大弱点。个星期六下午他请唐小姐喝茶回家,看见桌子上赵辛楣明天请吃晚饭帖子,大起惊慌,想这也许是他订婚喜酒,那就糟,苏小姐更要爱情专注在自己身上。苏小姐打电话来问他收到请帖没有,说辛楣托她转邀,还叫他明天上午去谈谈。明天苏小姐见面,说辛楣请他务必光临,大家叙叙,别无用意。他本想说辛楣怎会请到自己,这话在嘴边又缩回去;他现在不愿再提起辛楣对自己仇视,又加深苏小姐误解。他改口问有没有旁客人。苏小姐说,听说还有两个辛楣朋友。鸿渐道:“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是不是也请在里面?有他,菜也可以省点;看见他那个四喜丸子脸,人就饱。”
“不会有他罢。辛楣不认识他,知道辛楣跟你对小心眼儿,见他又要打架,这儿可不是战场,所以不让他们两人碰头。元朗这人顶有意思,你全是偏见,你心想也偏在夹肢窝里。自从那次后,也不让你和元朗见面,免得冲突。”
鸿渐本想说:“其实全没有关系,”可是在苏小姐抚爱眼光下,这话不能出口。同时知道到苏家来朝参又添个曹元朗,心放许多。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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